苏常柴A: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17-024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协同创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签署《合伙协
议》,共同发起设立“常州协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该事项尚需工商登记备案,是否
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金额:基金规模 5.01 亿元,分两期筹资,一期 1.01 亿元,
二期 4 亿元由协同创新负责募集,并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3、风险提示: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可能因未来市
场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一定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设立后在日常
运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因决策失误、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
标的不能达到投资目的,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董事张琼女士同时担任协同创新监事,公司与张琼女士
及协同创新构成关联关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助力公司进行产业战略升级,加快企业发展,拓展新兴领
域,公司拟出资 10000 万元与协同创新共同设立一家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在高端农机、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寻找
项目投资机会。
2、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独立董事贾滨因公出差,委
托独立董事冯根福代为表决。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董
事张琼女士同时担任协同创新监事,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张琼回避表决。
3、公司拟出资额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 4.3%,属于一般关联交易,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 5%的标准,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协同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58305004
法定代表人:李万寿
注册资本:11765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7 日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李万寿 32.4926
深圳市协同禾顺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30.0042
深圳市德馨毅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21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42
深圳市六泰集团有限公司 8.0004
产学研(北京)科技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2.4989
丁壬寅 1.9975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房地
产投资(不含限制项目)。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情况:协同创新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02160。
三、拟设立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暂定名称:常州协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2、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协同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合伙人:待基金募集完毕后,将按照分阶段披露的原则,
陆续披露其他有限合伙人详细资料。
3、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房地产投资(不含限制项目)。(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4、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
5、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合伙企业
6、基金规模:5.01 亿元人民币
7、出资进度:分两期。
第一期出资主体及出资额:
(1)普通合伙人协同创新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 万元。
(2)有限合伙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0 万元。
在合伙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缴纳。
第二期有限合伙人 4 亿元资金由协同创新负责募集完成。
8、基金管理人:协同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经营期限:5 年。同时根据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可以按照合伙人决议同意的延长期限延长存续期 2 年。
10、管理及决策机制: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项
目投资及退出的最终决策。投委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实行关联方回避
表决制度。投委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 2 名由普通合伙人委派、1
名由有限合伙人委派,投委会主任由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担任;投
委会表决需 2/3 及以上多数同意,且其中必须有 1 名有限合伙人委派
的代表表示同意方可通过。
11、基金投资方向:高端农机、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
域
12、管理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投资管理和
行政事务服务的对价,合伙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的整个经营期限内,应
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支付标准为有限合伙人实
缴出资总额的 1.5%/年。
13、收益分配:基金取得可供分配的收益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分配:
(1)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
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
(2)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收回全部出资本金;
(3)全体合伙人收回本金之后的全部可分配资金,20%作为业绩
奖励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由全体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14、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通过合伙权益转让、退伙等方式实现
直接退出,或通过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股权转让、并购、IPO 等途径
间接退出。
15、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
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并聘请独立审计机构于每一会计年度结
束之后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此次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是加快战略转型发展的重要举
措,通过基金形式开展产业投资,能够为公司储备和培育具备良好成
长性的企业,同时降低并购前期的项目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
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
积极影响。
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基金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
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将结合整
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投资基金
的设立、设立后的管理、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
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数量 1
笔即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 10000 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切实可行,符合公司
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
源,实施公司产业布局,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快公司发
展的步伐。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出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方向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有利于公
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
张琼女士已回避表决。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方向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有利于公司
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设立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其他
1、产业基金投资方向不涵盖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
情形。
2、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处于禁止期间。
公司承诺在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
还银行贷款。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因董事张琼女士同时担任协同创新合伙人、监事,本次对外投资
构成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公司与协同创新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除张琼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协同创新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截止披露日,协同创新及协同创新作为
管理人的其他基金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
形。
4、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
任职。
5、公司将根据合伙企业设立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决议;
4、合伙协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