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重大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2018 2018 10 0.25 2018 2019 2018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2019 2018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报告期内,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常柴厚生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的 2000 万元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及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9 4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