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苏常柴A: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1  

						股票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20-010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

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应到 8 名董事,实到 8 名,为史新昆、张新、石建春、林田、
张琼、李明辉、冯根福、贾滨。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事项:
     一、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时刊登的 2019 年年度报告相关公告。
     二、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时刊登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实施轻型发动机及铸造搬迁项目后续需要大量资金投

入等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拟决定 2019 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
利润将用以充实公司资金实力,为企业发展做准备。公司将在盈利且
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保护和提高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
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
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

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

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
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对 2019 年 12 月末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 50,128,462.72 元资产减值准

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
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
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独立
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公
司董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以下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拟向包括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
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共计不超过
168,412,297 股(含本数)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00
万元(含本数)。投资集团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金额为不
低于 20,000 万元,不超过 30,000 万元。投资集团的最终认购股份数
由其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投资集团不参与市

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
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
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投资集团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公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除投资集团外的其他投资者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认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
    除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以外,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
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
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发行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
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
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500 万元(含
63,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轻型发动机
及铸造搬迁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
途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
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00 万元(含
63,5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各发行对象拟认购数

量之和,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认购金额/每股发行价
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按照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以及各认购
对象拟认购的金额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68,412,297 股(含 168,412,297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
票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发行数量将作相
应调整。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安排
    投资集团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锁定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锁定
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应进行调整。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
方案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如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最新的
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
管部门最新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出
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项下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本
次发行经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独立
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投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412,297 股 A 股股票。因投资集团为我公司控
股股东,且公司董事林田兼任投资集团董事、副总裁,公司董事长史

新昆兼任投资集团副总裁,所以此次增发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
时刊登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
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
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向包括投资集团在
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共计不超过 168,412,297
股(含本数)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00 万元(含
本数)。投资集团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金额为不低于
20,000 万元,不超过 30,000 万元。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取
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
时刊登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
 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
 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
 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
 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
 时刊登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
 报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十四、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

时刊登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独
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
时刊登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
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十六、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全体董事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均回避于
对本议案的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
时刊登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
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
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
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为: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的选择;
    2. 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3.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拟投资项目
中的具体使用安排,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
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4.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
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
除权除息事项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
整;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等事宜,
签署、修改及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

中的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
    8. 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 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

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集团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控股股东投资集团已承
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
请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投

资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关联董事史新昆先生、林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同时刊登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

 见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和《独
 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时刊登的《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十一、   《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时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除议案四、议案二十外均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且议案七—议案十七需得到相关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后方能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