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苏常柴A: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0-06-30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依照《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

会九届三次会议相关资料,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损益不构成影响。本

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部分应收账款的核销。

    二、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联合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联合保荐承销

协议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同意公司与兴业证券和东海证券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联合保荐承销协议,聘请兴业证券和东海证券作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的联席保荐承销商。



                     独立董事签名:

                                      邢   敏

                                      王满仓

                                      张   燕

                              2020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