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30
股票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20-037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了
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到 9 名董事,实到 9 名,为史新昆、张新、林田、徐毅、蒋鹤、
杨峰、邢敏、王满仓、张燕。监事会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
经营成果,有效管控公司的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会计
政策的要求。同意公司对 68,142,601.29 元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
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
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二、《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联合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联合保荐承销协议,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承销商,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相关协议。
关联董事史新昆、林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
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
时刊登的《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联合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决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