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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关于请做好常柴股份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2020-11-07  

                        《关于请做好常柴股份非公开发行申请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之回复报告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常柴股份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会同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柴股份”、
“公司”、“申请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核查和落实,现将具体情况
汇报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告知函回复中的简称或释义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简称
或释义具有相同含义。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告知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告知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告知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1、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申请人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账面原值 73,04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0%;其中账龄超过 5 年以上的应
收账款金额为 13,671 万元,本期核销应收账款 6,814 万元。请申请人说明:(1)
账龄超过 5 年的大额应收账款未收回的原因及与销售有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
重大缺陷;(2)结合过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及本期应收账款核销情况,说明针对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
    请保荐人及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账龄超过 5 年的大额应收账款未收回的原因及与销售有关的内部控
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1、账龄超过 5 年的大额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申请人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1,815.10
坏账准备                                                                      18,775.1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73,039.97

    其中,账龄 5 年以上应收账款按金额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数     数量占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类别
                               量         比       (万元)               比重
  1,000 万元以上(含)             1     0.14%         1,436.00                    1.56%
100 万元(含)至 1,000 万
                                  47      6.51%        8,944.78                    9.74%
          元
1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205    28.39%        4,831.00                    5.26%
      10 万元以下                 469    64.96%        1,066.96                    1.16%
           合计                   722   100.00%   16,278.74 [注]                  17.73%
    [注] 申请人 5 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包含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按信
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3,671.51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申请人账龄超过 5 年未收回的原因主要系历史原因
所致,大部分账龄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在 2002 年之前,距今已超过 18
年。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2002 年出版的《中国内燃机工业年鉴》,2001 年
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用运输车的改革措施:(1)通过《公告》
管理制度替代实施多年的《目录》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在申报新产品时同时将产
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提供给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并作为注册依据;(2)国家经贸委
(2003 年重组为商务部)与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在生产及使用环节治理整顿载
货类汽车产品的通知》重申各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已颁布的有关规定、技
术标准组织生产;(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一系列针对农用运
输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申请人的主要下游市场为农机行业。上述政策的出台导致当时农机行业企业
整体经营陷入困难。随后,农机企业开始出现兼并重组,使得农机行业的竞争环
境变得更加复杂,因此申请人配套的下游农机公司和拖拉机厂出现改制、重组、
破产的情况增加,造成申请人部分应收账款被长期拖欠。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5 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公司为
山东宏力集团有限公司,其欠款金额为 1,436.00 万元,申请人已于 2001 年向常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2 年 4 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公司已
经进入破产程序。
    10 万元以上且 1,000 万元以下的 5 年以上应收账款涉及公司共计 252 家,占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为 15.00%,目前大部分公司经营状态异常、尚在破产重
整过程中或经诉讼后无可执行的资产,部分由于历史较为久远且双方存在债权纠
纷,申请人曾通过催收、专人跟进、依法诉讼等手段进行清收,但效果甚微,应
收账款回收存在较大障碍。
    10 万元以下的 5 年以上应收账款涉及公司共计 469 家,占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比例为 1.16%,每家客户欠款绝对金额较小,但客户数量多、分布广,且大部
分公司经营状态异常,导致清欠难度大、成本高。
    2、申请人销售相关内控的设立和执行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上市
地监管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良性
发展,申请人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柴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和内部控
制建设工作小组,组织各部门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对申请人业务流程和
制度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内控缺陷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苏
常柴内控手册》。
    内部控制手册在销售与收款方面设立了完备的控制体系,明确销售公司、海
外事业部、财务部、技术中心、质量保证部等作为责任部门。相关责任部门根据
内部控制手册规范开展客户信用管理、订单审批、发货控制、收款控制等工作,
有效控制了销售风险。申请人每年对销售业务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梳理和风险排
查,制定评价标准,对现有控制的样本进行核对检查,对控制点进行测试和结果
分析,并对测试所得的缺陷进行修正纠偏,逐步健全销售相关内控的实用性及规
范性。申请人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建立货款催收的预警机制,必要时采取法律等
途径,以切实防范销售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近年来,申请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持续推进基本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
制体系,从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报告期内,申请人一直严把应
收账款的管控力度,未发生大额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同时将继续对历史原因形成
的 5 年以上应收账款单位进行清理和催收,采取有效措施,逐项甄别落实,及时
做好清收及账务处理工作。
    公司年报审计师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2019 年 4 月 9 日、2020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编号为“苏公 W[2018]E1143
号”、“苏公 W[2019]E1140 号”和“苏公 W[2020]E1146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认为: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3、回款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申请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6,091.55    217,883.54 243,216.94    234,683.16
营业收入                              116,745.58    204,582.08 213,927.25    242,906.6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
                                             0.74        1.07        1.14          0.97
业收入的比例

    申请人 2020 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
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回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报告期内,申请人通过严格执行
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
比例较高,回款能力较强。因此申请人销售收款相关内部控制程序设计合理并且
得到了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申请人账龄超过 5 年的应收账款未收回的原因主要系历史原因所
致,大部分账龄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在 2002 年之前。2012 年 3 月,申
请人编制了《苏常柴内控手册》,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手册规定执行销售与收款
相关的程序,严控应收账款规模,对逾期及大额应收账款进行重点关注。报告期
内,申请人各期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截至目前,申请人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稳定,
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结合过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及本期应收账款核销情况,说明针对应
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
    1、申请人计量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政策
    2017 年和 2018 年,申请人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分为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按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中,申请人采用账龄分析法核算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申请人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的方法为: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
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
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
损失的信息时,申请人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账龄组合,对该类应收
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
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依据信用
风险特征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00%
              1-2 年                              5.00%
              2-3 年                              15.00%
              3-4 年                                 30.00%
              4-5 年                                 60.00%
             5 年以上                                100.00%
    2017 年以来,申请人产品销售基本未出现期限较长的应收账款。2019 年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申请人对计提坏账的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了与 2017 年、
2018 年坏账计提比例一致的政策。
    2、坏账准备情况计提的充分性
    (1)申请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申请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应收账款,均按照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最近 1 年 1 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结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3,051.55      3.32%        2,862.00     93.79%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483.91       0.53%         483.91     100.00%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88,279.64     96.15%    15,429.23        17.48%
应收账款
              合计                  91,815.10    100.00%    18,775.14       20.45%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结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3,064.27      4.58%        2,855.79     93.20%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489.19       0.73%         489.19     100.00%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63,306.24     94.69%    21,584.51        34.10%
应收账款
              合计                  66,859.70    100.00%    24,929.49       37.29%

    2019 年末与 2020 年 6 月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占比较小并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应收
账款账面余额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基本为 5 年
以上,公司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申请人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整个存续期
         时间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预期损失率
                       1 年以内              72,317.26           81.92%        1,446.35        2.00%
                       1-2 年                 1,182.75            1.34%          59.14         5.00%
                       2-3 年                   787.72            0.89%         118.16        15.00%
       2020.6.30       3-4 年                   193.88            0.22%          58.16        30.00%
                       4-5 年                   126.52            0.14%          75.91        60.00%
                       5 年以上              13,671.51           15.49%       13,671.51      100.00%
                            合计             88,279.64          100.00%       15,429.23       17.48%
                       1 年以内              39,954.14           63.11%         799.07         2.00%
                       1-2 年                 1,787.16            2.82%          89.36         5.00%
                       2-3 年                   794.83            1.26%         119.22        15.00%
       2019.12.31      3-4 年                   224.16            0.35%          67.25        30.00%
                       4-5 年                       90.89         0.14%          54.54        60.00%
                       5 年以上              20,455.06           32.31%       20,455.06      100.00%
                            合计             63,306.24          100.00%       21,584.50       34.10%

          报告期内,申请人严格执行了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未新增期限较长的
   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660.14              463.78         498.74          496.50
                合计                        660.14              463.78         498.74          496.50

          申请人已经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政策对主要由历史原因形成的应收账
   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未出现较大波
   动。
          (2)通过历史回款情况验证坏账准备金额
          通过申请人 2016 年末至 2019 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计算的迁徙率及预期损
   失率情况如下:
           2016 年至       2017 年至
                                        2018 年至 2019                       预期损       预期损失率计算过
账龄      2017 年迁徙     2018 年迁徙                         平均迁徙率
                                          年迁徙率                             失率             程
            率[注 1]          率
1 年以内           3.70%         4.69%                4.92%          4.43%(a)               0.55%      a*b*c*d*e*f*105%
1-2 年           52.07%          35.52%               44.11%       43.90%(b)            12.31%             b*c*d*e*f*105%
2-3 年           49.51%          57.91%              47.78%         51.74%(c)           28.03%               c*d*e*f*105%
3-4 年           31.14%          48.26%              97.84%        59.08%(d)            54.18%                 d*e*f*105%
4-5 年          100.00%          62.03%              100.00%        87.34%(e)           91.71%              e*f*105%[注 2]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f)      100.00%                               f
         注 1:当年迁徙率为上年末该账龄余额至下年末仍未收回的金额占上年末该账龄余额的比
         重。
         注 2:目前的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将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在历史损
         失经验基础上反映当前预期,企业基于以往经验和判断,预计 5 年以下账龄的预期损失率很
         可能比历史损失率提高 5.00%。
             申请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
         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利用上表预期损失率计算的应收账款预期
         信用损失与申请人现有会计政策预期信用损失对比情况如下:
                                             利用迁徙率计算的坏账准备                   账面坏账准备金额
                    时间
                                                   金额(万元)                             (万元)
                  2020.6.30                                       14,656.73                                15,429.23
                  2019.12.31                                      21,322.40                                21,584.51

             由上表可见,申请人计提的账面坏账准备金额与通过历史回款情况计算的预
         期信用损失金额基本一致,计提金额合理。
             (3)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按账龄计提
         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公司名称           ≤0.5       0.5-1
                                                      (%)          (%)          (%)            (%)           (%)
                                   年         年
         全柴动力(600218.SH)    5.00        5.00     10.00       30.00        50.00          50.00           50.00
         云内动力(000903.SZ)    0.05        1.03     28.87       53.43        90.66         100.00          100.00
         潍柴重机(000880.SH)    5.00        5.00     15.00       30.00        50.00          80.00          100.00
         上柴股份(600841.SH)
                                         /       /            /            /            /              /           /
                 [注]
              常柴股份            2.00        2.00      5.00       15.00        30.00          60.00          100.00
             [注]上柴股份(600841.SH)按照逾期账龄计提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率。

             如上表所示,申请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具有一定
         的差异,但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保持稳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
失很小,申请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3、期后回款情况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6,859.69       62,366.72        63,184.47
5 年以内(不含 5 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3,799.56       39,940.80        41,105.67
期后回款金额                                        23,123.80       35,537.85        37,235.05
期后回款比例                                          34.59%            56.98%         58.93%
不含 5 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后回款率               52.79%            88.98%         90.58%

    剔除历史原因形成的 5 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影响,2017 年与 2018 年,公司期
后回款率分别为 90.58%和 88.98%,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较高,与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情况基本匹配,坏账准备计提基本充分。2019 年销售收入期后回款比
例较低,主要由于回款情况统计区间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回款期限相对较短,
部分账款尚在信用期内;另一方面,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
公司部分客户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适当延长部分优质客户账期。为
有效降低疫情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加速货款回笼,公司已开展多种形式
的应收账款催收工作,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4、报告期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当期核销金额               6,814.49                                                     147.93

坏账准备金额              18,775.14       24,929.49             24,465.71            23,967.27

    申请人于 2017 年核销五年以上应收账款 147.93 万元,核销金额较小。2018
年与 2019 年无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形,2020 年 1-6 月核销的应收账款 6,814.49 万
元的账龄均为在 5 年以上。
    2020 年 6 月核销事项已经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意见为“可以进行
核销”的(2020)非诉第 424 号、425 号法律意见书,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拟核销山东双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应收
账款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C[2020]E7051 号)验证。2020 年 6 月 28 日,
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核销事项。
    报告期内核销的应收账款均为历史形成,长期催收无果。公司已计提的坏账
准备完全可以覆盖实际核销的金额,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充分。
    综上,申请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剔除历史原因形成的 5 年以上的应收
账款后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期后回款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期后回款情况、应收账款实际核销情况,申请人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合理,
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申请人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相关公告等文件;
    (2)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并于申请人相关数据进行比对;
    (3)获取并查阅了申请人应收账款明细表、回款凭证等资料,并与申请人
总会计师、会计师及相关销售人员进行了访谈交流;
    (4)获取申请人内部控制手册,查阅了申请人与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5)获取申请人应收账款坏账政策并检查申请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与核销情况;
    (6)对申请人应收账款坏账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进行合理性测试,
结合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来评价坏账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申请人账龄超过 5 年的应收账款未收回的原因主要系历史原因所致,大部分
账龄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在 2002 年之前。2012 年 3 月,申请人编制了
《苏常柴内控手册》,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手册规定执行销售与收款相关的程序,
严控应收账款规模,对逾期及大额应收账款进行重点关注。报告期内,申请人各
期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截至目前,申请人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稳定,销售相关的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申请人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政策合理,符合申请人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申请人账龄超过 5 年的应收账款未收回的原因主要系历史原因所致,大部分
账龄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在 2002 年之前。2012 年 3 月,申请人编制了
《苏常柴内控手册》,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手册规定执行销售与收款相关的程序,
严控应收账款规模,对逾期及大额应收账款进行重点关注。报告期内,申请人各
期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截至目前,申请人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稳定,销售相关的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申请人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政策合理,符合申请人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本页无正文,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常柴股份非公开发行申
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常柴股份非公开发行申
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银                李峻毅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6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

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

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6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常柴股份非公开发行申
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Wang Jiangqin             许   钦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6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

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

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钱俊文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