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作出了以下审核 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江苏厚生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此次增资扩股的价格,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 准日、依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 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监事签名: 倪明亮 陈力佳 葛江丽 卢仲贵 刘 怡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