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配偶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21-007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配偶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满仓先生配偶
刘文琴女士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期间发生买卖公
司股票行为,上述交易构成了短线交易,经向其本人核实,公司现就
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刘文琴女士因工作繁忙将个人股票账户委托他人代为管
理。被委托人于不知晓公司董监高及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相关规定的
情况下,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分别买入公司股票 1,000 股(买入价
5.46 元/股)、2,500 股(买入价 5.48 元/股),合计买入 19,160 元。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卖出公司股票 3,500 股(卖出价 5.34 元/股),合计
卖出 18,690 元。截止本公告日,刘文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根
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规。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1、根据核查,王满仓先生配偶刘文琴女士账户出现上述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被委托人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
投资行为,不存在从委托人配偶王满仓先生或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
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
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王满仓先生及刘文琴女士已对上述
情况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
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刘文琴女士承
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 47 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
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
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2、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刘文琴女士
的个人股票账户在委托他人管理期间:分别买入公司股票 1,000 股(买
入价 5.46 元/股)、2,500 股(买入价 5.48 元/股),合计买入 19,160 元;
卖出股票 3,500 股(卖出价 5.34 元/股),合计卖出 18,690 元。此次交
易共亏损 470 元,未获利。截止本公告日,刘文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
票。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刘文琴女士未获得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交至
公司的情况。
3、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常柴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告》,且公司 2020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
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除计划披露的 2020 年度报告外,公司最
近没有任何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
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刘文琴女士个人股票账户的此次短线交易行为
系被委托人基于个人主观判断的自主投资行为,其并未提前获知公司
业绩方面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未涉及内幕交易。
4、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
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