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6-30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依照《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
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现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项目资金及垫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84,161,818.50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84,161,818.50 元。
独立董事签名:邢 敏
王满仓
张 燕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