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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1-2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东海证券”)作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柴股份”或“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常柴股份拟开展远
期结汇业务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市场汇率出现较大
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
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并授权公司
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的合同或文件。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以正常出口业
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
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
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成本。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
况,适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市场部门接到订单时可根据锁定的结汇汇率计
算销售价格从而锁定订单利润,避免因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

    2、拟开展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币种与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远期结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
(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

    5、交易对手:有外汇远期结汇业务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
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针
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
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
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审
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作
出明确规定。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
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实际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
汇延期交割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风险控制在可承
受的范围内。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公司对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
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针对远期结汇业务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
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与东海证券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
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本次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
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凌霄                               李立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2 年 1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
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Wang Jiangqin                            许钦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