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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关于拟延长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公告2022-10-18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22-058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延长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柴”)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延
长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议案》,
拟将公司发起设立的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常州协同”)的经营期限延长两年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史新昆先生与相关方签署《合伙协议》。公司将根据
延期事项进程,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协同创
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面向高端农机、智能制造、新能源、
新材料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4)。
     2、2017 年 10 月 18 日,常州协同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
得了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5)。
    3、2017 年 10 月 28 日,常州协同与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管理
委员会、常州鼎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共同投资“厚
生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合作协议》,拟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华罗庚
科技产业园共同出资 5 亿元设立合资公司即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厚生新能源”),实施“厚生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的产
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4、2018 年 1 月 4 日,常州协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Y4150,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1)。
    二、常州协同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常州市金坛区明湖路 399 号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协同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委派代表:李万寿
    6、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8 日
    7、合伙期限:2017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
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                                                认缴出资 合伙份额     合伙份额比
              合伙人信息              出资比例
号                                                额(万元) (万元)       例
1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69.4444%      10000      10000     69.6379%
2    常州市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3.8889%       2000       2000     13.9276%
3    常州燃料有限公司                   6.9444%       1000       1000      6.9638%
4    童银鑫                             3.4722%        500        500      3.4819%
5    童银珠                             3.4722%        500        500      3.4819%
     安徽海云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6                                       2.0833%        300        260      1.8106%
     限合伙)
7    协同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GP)     0.6944%        100        100      0.6964%
               合计                   100.0000%      14400      14360    100.0000%

      三、常州协同对外投资情况

      常州协同除对厚生新能源投资外,无其他对外投资项目。目前,
常州协同持有厚生新能源股权比例为 9.96%,出资金额为 1.40 亿元。
      四、拟签署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暂定名称: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协同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常州燃料有限公司;童银珠、童银鑫;安徽海云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4、注册地:常州市金坛区明湖路 399 号
      5、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合伙企业
      6、基金规模:1.44 亿元人民币
      7、基金管理人:协同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期限:7 年
      9、管理及决策机制: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项
目投资及退出的最终决策。投委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实行关联方回避
表决制度。投委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 2 名由普通合伙人委派、1
名由有限合伙人委派,投委会主任由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担任;投
委会表决需 2/3 及以上多数同意,且其中必须有 1 名有限合伙人委派
的代表表示同意方可通过。
    10、基金投资方向:高端农机、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
域。
    11、管理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投资管理和
行政事务服务的对价,合伙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的期间内,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委托管理费。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至
2018 年 10 月 27 日期间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 1.5%/年支付;
2018 年 10 月 28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
总额的 1%/年支付;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免收委托管理费。
    12、收益分配
    方式一:按如下顺序进行现金分配
    (1)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累计分得现金等于其全
部合伙份额;
    (2)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累计分得现金等于其全
部实缴出资额;
    (3)向有限合伙人分配按其合伙份额比例及出资期限计算的年
化 8%收益;
    (4)向普通合伙人分配按其合伙份额比例及出资期限计算的年
化 8%收益;
    (5)按照普通合伙人 20%、有限合伙人 80%的比例进行分配(全
体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合伙份额持有比例分配该 80%),直至所有合
伙人所分得的现金总额等于合伙企业处置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数乘以
3.98 元/股所得的金额;
    (6)按照普通合伙人 16%、有限合伙人 84%的比例进行分配(全
体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合伙份额持有比例分配该 84%),直至可分配
现金分配完毕。
    方式二:非现金分配
    (1)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
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或
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
益,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
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
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
    (2)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权利财产的价值按照如下方式确定:1)
如该权利财产为公开交易的证券,应根据做出分配决定之日前十五个
证券交易日内该等证券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其价
值;2)如该权利财产即将实现公开交易,应根据该等证券的上市价
格与上市后五个证券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其
价值;3)如该权利财产无上市价格,应根据标的企业近一年内最近
一次股权融资(如有)的整体估值确定其价值;或 4)如该权利财产
没有上市价格或公开交易价格,也无近一年内的融资估值,除非合伙
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否则应经持有 2/3 合伙份额的合
伙人同意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评估费由各合
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摊)。
    (3)任何不希望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可请普通合伙
人代表该有限合伙人在其取得该等分配后变现相关资产,并根据普通
合伙人与该有限合伙人之间的约定将变现的收益支付给该有限合伙
人。普通合伙人应尽力协助该有限合伙人变现其相关资产。相关的有
限合伙人应承担变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开支。
    (4)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实缴出
资比例分担,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分担。
    13、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通过合伙权益转让、退伙等方式实现
直接退出,或通过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股权转让、并购、IPO 等途径
间接退出。
    14、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
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并聘请独立审计机构于每一会计年度结
束之后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发表
的独立意见》;
    3、 拟签署的《合伙协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