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1-04-2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10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010年我们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赋予我们的职责。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为公司董事会在重要决策中提供客观、公正
的决策建议,为改善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价值、以及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1、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周福康 6 6 0 0 含以通讯
冯大安 6 5 1 0 表决方式
谭劲松 6 6 0 0 参加会议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缺席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姓名 (次) (次)
周福康 1 1 0
冯大安 1 1 0
谭劲松 1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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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年度审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做好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规程的要求,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沟通,听取了会计
师事务所关于 2010 年度审计工作参加人员及审计计划的安排并交换
了意见。在公司编制 2010 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通过见面会的形式
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和监督了
年审工作。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年内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海南证监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使自己能够更加合理、准确地行使职
权和履行职责。
四、年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0 年 3 月 6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对外担保及执行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201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3、2010 年 8 月 12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对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检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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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有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
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使用
人管理制度》、《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2、建立和完善了总裁办公会议制度,以强化集体决策的功能。
其与已有的事业恳谈会制度并行,并各有侧重。
3、开展了内部财务审计、法务大检查,并组织了有独立董事参
加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4、为了贯彻执行海南证监局《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
本市场稳定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09]61 号)的要求,制定了公司
201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和监督,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5、公司独立运作情况方面。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了“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
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我们认为,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以上,特此报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福康、冯大安、谭劲松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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