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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1-05-05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1-00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1 年 5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
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设立上海新大
洲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贷款用于补
充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
流动资金的议案》。
    1、决议内容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流动
资金信用贷款。
    (1)贷款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00 万元人民币)。
    (2)贷款期限:一年期。
    (3)贷款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子公司五九集团流动资金。
    (4)授权赵序宏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本次贷款相关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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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决议的效力: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了抓住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产业政策带来的机遇,加快子公司五九集
团发展步伐,本公司提出本贷款支持计划。本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须本公司提供
抵押物,所贷款项由五九集团使用并承担贷款利息。由于支持对象五九集团为本
公司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2010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28.30%),借款给五九
集团使用风险较低且可以控制。随着五九集团盈利能力的提升,也有利于本公司
收益的增长。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为 0,取得
上述贷款后,累计金额为 2 亿元。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为 10,950
万元,取得上述贷款后,累计金额为 30,950 万元,占本公司 2010 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23%。
    3、有关本次银行贷款事项,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由本公司与贷款银
行协商确定。待相关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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