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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独立董事意见2012-04-0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改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及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谭劲松、冯大安、王树军

                                        201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