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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2-11-09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2-03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在本公司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子公司内蒙

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中,本公司及子公司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因出售其股权而收回股权转让款,除经营需

要及归还银行借款外,尚有部分闲置资金,为提高该资金使用效率,

拟将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012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12 年 4 月 9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将短期闲置资金在人

民币壹亿元范围内进行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的基础

上,增加额度人民币 9,000 万元,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本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的批准。

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相关

事宜,本次增加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在进行理财协议签署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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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向董事会报备并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

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能够提高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收益,公司董事会累计批准公司委托理

财使用资金额度为 1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3%。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 8,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5%。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提前终止风险: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影响到理财产

品的正常运行等原因,浦发银行可以选择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

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3、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

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

不同,本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

一致性。

    4、信用风险:浦发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

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

    (二)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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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避委托理财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本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

管理制度》,确定了赵序宏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陈祥先生

为直接责任人的内部控制措施。由其在具体业务办理时,充分评估和

规避风险。

    四、公司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披露情况

    (一)201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利多多

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混合型)》,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

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 2012 年 HH470 期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 2012 年

HH470 期;

    2、投资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

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

借、同业存款及信托计划;

    5、产品收益率:4.45%/年;

    6、产品收益起算日:2012 年 11 月 01 日;

    7、产品到期日:2013 年 01 月 03 日(如该理财产品被浦发银行

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8、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产品到期后 2 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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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在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时的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的任

一天,到期日与实际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之间的期间不计付利息;

    9、赎回权:公司无权提前赎回该理财产品;

    10、终止权:浦发银行可选择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

    11、收益计算公式:理财产品收益=理财产品本金+理财产品本金

×产品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12、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2012 年 11 月 5 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与浦发银行

签署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现金管理 1 号)》,

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现金管理 1 号理财

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现金管理 1 号;

    2、投资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投资标的: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

策性金融债,评级在 AA 及以上评级(对于浦发银行主承销的债券,

评级为 A-及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

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

借、同业存款以及信托计划等货币市场工具。

    5、产品收益率:3.00%/年;

    6、产品成立日:2012 年 5 月 18 日;

    7、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自产品成立日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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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收益分配日:每月 15 日分配截止上一日的累计收益;

    9、申购确认:公司可与开放日提交申请申购,T 日申购,T+1 日

扣款并确认份额;

    10、赎回确认:公司可与最短持有期后的任一开放日内提交赎回

申请,全额赎回时,T 日赎回,本金及收益 T+1 日到账;部分赎回时,

T 日赎回,部分赎回的本金 T+1 日到账,该赎回本金对应的收益将在

每月收益分配日获得;

    11、终止权: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

    12、收益计算公式:当日收益=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当日产

品收益率÷365;

    13、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除上述合计出资 8,000 万元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6.25%之

委托理财外,公司未购买其他理财产品。截止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

尚未实施分配。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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