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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3-01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13 年公司第
一季度报告》。(本报告的正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二)关联董事赵序宏、杜树良、黄赦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 6 票同意,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大洲物流”)日常关联交易报告》。(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关于新大洲物流与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本田”)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关系说明:赵序宏先生担任新大洲本田董事长,杜树良先生担任新大洲
本田董事、总会计师和新大洲物流董事长,黄赦慈先生担任新大洲本田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冯大安先生、谭劲松先生、王树军先生审阅了本交易的有关
资料,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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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关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我们事先认可,我们已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
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
避表决。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合理,符合公司
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制度的规定。
    (三)会议审议并经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1、原则同意本公司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内
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在各家银
行申请总额人民币 6 亿元范围内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由其与银行协商确
定。银行借款用于矿井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同意为新大洲物流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 3,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担保事项
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13 年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五)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为五九集团担保事项和《2013 年度上海新大洲物
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
另行确定。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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