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5-16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3-01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6,064,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
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7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5
月 24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9 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
2 08*****052 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801 室
海南省海口市世贸北路 1 号海岸壹号之佳景国际 10B02 室
咨询联系人:王焱女士、李晶先生
咨询电话:(021) 61050111 或(0898)68590005
传真电话:(021) 61050136 或(0898)68590005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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