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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11-17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3-04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 201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00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 12 月 4 日 15:00
至 12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11 月 28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特邀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世贸北路 1 号海岸壹号之佳景国际
10A03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定价基准日

    (2.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2.6)发行对象

    (2.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8)认购方式

    (2.9)上市地点

    (2.10)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2)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4.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序宏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
    (4.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儒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4.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4.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连若晹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

    (4.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林忠峰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

    (4.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罗斌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

    (4.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建播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

    (4.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锐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

    (4.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新美女士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

    (5)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10)关于枣矿集团与本公司共同对五九集团增资扩股的议案。
    2.无特别强调事项
    3.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3 年 12 月 2 日和 12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
3: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下午 3:30 前,将发言提纲提交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世贸北路 1 号海岸壹号之佳景国际 10B02 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
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1。
    2.投票简称:大洲投票。
    3.投票时间:2013 年 12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大洲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
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 2.1,2.02 元代表
议案 2 中子议案 2.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总议案      对下列所有议案全部投赞成票                             100.00
                                                                     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元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元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元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2 元
2.3         定价基准日                                           2.03 元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元
2.5         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2.05 元
2.6         发行对象                                             2.06 元
2.7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 元
2.8         认购方式                                             2.08 元
2.9         上市地点                                             2.09 元
2.10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10 元
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1 元
2.12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2.12 元
3           《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3.00 元
            议案》
4           《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4.00 元
            的议案》
4.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序宏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
                                                                  4.01 元
            股份认购合同》
4.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儒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02 元
            (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4.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03 元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4.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连若晹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
                                                                  4.04 元
            股份认购合同》
4.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林忠峰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
                                                                  4.05 元
            股份认购合同》
4.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罗斌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4.06 元
            份认购合同》
4.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建播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
                                                                  4.07 元
            股份认购合同》
4.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锐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4.08 元
            份认购合同》
4.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新美女士之附条件生效的    4.09 元
          股份认购合同》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00 元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元
7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7.00 元
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8.00 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9                                                               9.00 元
          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枣矿集团与本公司共同对五九集团增资扩股的议案》 10.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 时,结束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或 http://www.szse.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
系统激活成功次日后即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十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
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晶先生、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世贸北路 1 号海岸壹号之佳景国际 10B02 室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801 室。
       邮政编码:570125 或 201103
       联系电话:(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11
       传    真:(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36
       电子邮箱:lijing@sundiro.com,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大洲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