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大洲A: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14-06-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83 号”文核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新大洲”)向 9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7,800 万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新大洲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认为新
大洲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新大洲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贵所上市。现将相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姓名

    周梁辉、廖卫平

    三、本次推荐的发行人名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推荐的证券发行上市的类型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五、发行人的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
 英文名称                  Sundiro Holding Co., Ltd.

 股票简称                  新大洲 A

 股票代码                  000571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赵序宏

 注册资本(万元)          73,606.40

 上市日期                  1994 年 5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801 室

 邮政编码                  201103

 联系电话                  021-61050111

 传真                      021-61050136

 公司网址                  www.sundiro.com


    (二)发行人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摩托车工业村开发;旅游业综合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经营;摩
托车及发动机配件的生产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高科技开发;普通
机械配件、电子产品、五金工具、交电商业、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纺织品、
橡胶制品、建材、矿产品(专营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专营除外)、农副产品
的销售;自行车及其配件生产经营;农用机械及其配件、内燃机及其配件生产
经营。(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本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的采选及
销售、物流运输、电动车、物业管理和游艇生产销售等业务。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
第 112408 号、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1098 号、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0759 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2
                                                                                     单位:元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总资产                       3,334,211,278.37       2,821,265,776.61      2,559,214,306.75
  总负债                       1,017,272,486.07        616,254,534.54       1,160,748,153.33
  少数股东权益                  474,704,224.42         423,345,836.46        117,584,819.65
  所有者权益                   2,316,938,792.30       2,205,011,242.07      1,398,466,153.42
  营业总收入                   1,030,112,746.77       1,056,846,105.87      1,085,163,614.49
  利润总额                      208,036,710.03         168,904,560.16        263,580,963.85
  净利润                        160,753,679.94         104,881,018.03        198,191,543.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6,018,629.20        129,534,855.38        174,730,272.97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36,203,512.04         281,558,586.06       -620,158,287.73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52,752,362.79        -341,888,037.46        627,615,666.75
  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9,289,871.02          69,205,403.98        182,187,651.99

    2、主要财务指标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流动比率                                     0.87                  1.23              0.65

  速动比率                                     0.74                  1.10              0.57

  资产负债率(合并)                      30.51%                21.84%              45.36%

  应收账款周转率                              15.55               17.60               19.32

  存货周转率                                   6.33                  7.47              7.2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9                  0.18              0.2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0.09              0.25


     六、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1.00 元/股,发行数量为
7,800 万股。


                                          3
       (二)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3 年 10 月 26 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3.64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3.64 元/股。

       (三)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8,39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869.5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27,522.50 万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共 9 名,其认购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认购情况
如下:
                                 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可上市流通日
                                 (万股)    (元/股)   (月)
 1      赵序宏                    1,000.00                   36       2017 年 6 月 13 日
        上海儒亿投资管理合伙企
 2                                2,500.00                   36       2017 年 6 月 13 日
        业(有限合伙)
 3      连若晹                    1,000.00                   36       2017 年 6 月 13 日

 4      刘锐                          800                    36       2017 年 6 月 13 日
        北京电信建筑工程有限公                    3.64
 5                                    500                    36       2017 年 6 月 13 日
        司
 6      林忠峰                        500                    36       2017 年 6 月 13 日

 7      龙建播                        500                    36       2017 年 6 月 13 日

 8      罗斌                          500                    36       2017 年 6 月 13 日

 9      张新美                        500                    36       2017 年 6 月 13 日

               合计               7,800.00           -            -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4
       七、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
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形。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八、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作为新大洲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
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5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
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九、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方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


                                  6
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
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

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层投资银行部

       电   话         021-68826021

       传   真         021-68826800

      保荐代表人       周梁辉、廖卫平

      项目协办人       陶先胜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新大洲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金证券愿意推荐新大洲本次发行的股
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7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周梁辉                      廖卫平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冉   云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12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