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随着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的第 一次会议上,董事会聘任杜树良副董事长兼任公司总裁,聘任周健董 事兼任公司副总裁,杜岩先生、侯艳红女士、何妮女士担任公司副总 裁,聘任任春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七位同志均为续聘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公 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独立董事:严天南、孟兆胜、王树军 201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