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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2014-07-0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

审核了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后,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预先

投入金额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

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038,525.61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