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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为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3-0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5-00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公司同意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按
照持股比例,为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
集团”)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海拉尔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海
拉尔支行”)申请一年期总额人民币 29,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合并持有五九集团 51%的股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14,790 万
元。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补充短期营运资金。
    本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本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担保事项已获得枣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3 月 3 日
    注册地点:牙克石市煤田镇矿区路
    法人代表:孙彦峰
    注册资本:72,870.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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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煤炭采掘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其 51%的股
权。
       股权结构:
                      新大洲控股股份           枣庄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上海新大洲投
                                资有限公司        49%


                         44.92%    6.08%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五九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63,480.86 万元、
负债总额 69,672.87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22,000 万元、流动负债 68,721.27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净资产 93,807.98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69,211.99 万元、利润总额 14,963.49 万元、净利润 11,043.43 万元。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五九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216,877.66 万元、负债总额
81,599.87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54,764.00 万元、流动负债 45,884.26 万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净资产 135,277.79 万元。2014 年前三季度实
现营业收入 41,594.30 万元,利润总额 6,950.59 万元、净利润 4,464.85 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五九集团的发展,经五九集团申请及股东协商一致,本公司同意与枣
矿集团按照持股比例,其中本公司按照合并持有五九集团 51%的股权比例,枣矿
集团按照持有五九集团 49%的股权比例,为五九集团在农行海拉尔支行申请一年
期总额人民币 29,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借款
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补充短期营运资金。

       四、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本次本公司为五九集团提供贷款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在五九
集团与银行签订相关贷款合同时,本公司将按照合并持有五九集团 51%的股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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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与枣矿集团共同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五九集团担保额为人民币 11,22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公司为本公司主要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因五九集团生产经营需要,为
其提供贷款担保,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五九集团具有实质控制权,且该公司盈利情况良好,偿
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五九集团
的资产负债率为 37.62%。本公司合并持有五九集团 51%的股权,此次为其提供
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14,790 万元,并且五九集团的另一股东枣矿集团按照持股
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已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7,82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7%,且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
及担保的诉讼事项。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五九集团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4,79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03%。

    七、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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