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04-0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募集资
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4]483 号】核准,公司向 9 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 78,000,000 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920,000.00
元,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
277,92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 元及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等合计人民币 695,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225,000.00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608 号】确认。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5,206,607.75 元,
募集资金专有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70,619.49 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392.25 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152,227.2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并经 2008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07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
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牙克石支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五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得到了
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时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存放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91198130 27,792.00 已销户
司上海青浦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607035519022167628 17.06
司牙克石支行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牙克石支行报告期末存放余额 170,619.49 元,其中募集资金
余额 18,392.25 元,利息 152,227.24 元。
2015 年 3 月 18 日,五九集团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牙克石支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支出,专户余额为 0 元,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该专户已注销。本次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五九集团、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牙克石支行、国金证券签
订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终止。
三、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五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0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8,392.00 27,520.66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7,520.66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1)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胜利煤矿产业升级 2015 年 6
否 20,400 20,400 20,398.16 20,398.16 99.9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术改造项目 月 30 日
2. 补充营运资金 否 7,992 7122.50 7,122.50 7,122.5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392 27,522.50 27,520.66 27,520.66 99.9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28,392 27,522.50 27,520.66 27,520.66 99.9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五九集团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受地质条件影响,施工进度放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15 年 6 月 30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日。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8,038,525.6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4 年 9 月 26 日,该事项全部实施完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使用于募投项目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不适用
情况
注:截止 2015 年 3 月 18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