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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子公司资产抵押内保外贷的公告2016-01-1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6-00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资产抵押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资产抵押申请内保外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等值 3 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量,并以全资
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大洲实业”)名下房产抵
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 3 亿元额度内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融
资性保函,受益人为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香港”)。新大
洲香港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取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2,000,000 欧元借
款;2014 年取得 5,999,997.26 欧元借款,累计借款余额共计 27,999,997.26 欧元。
该笔银行贷款在 2016 年度即将到期,新大洲香港按借款协议约定需要在一季度
归还该笔贷款。
    上述贷款归还后,为解决集团业务后续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根据资金安
排,公司拟通过“内保外贷”方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金
额为 2,800 万欧元的融资性备用信用证,受益人为新大洲香港。新大洲香港拟贷
款 2800 万欧元,贷款期限为 3 年。为取得上述贷款,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
大洲实业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
    本资产抵押贷款事项经本公司 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
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贷款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SUNDIRO (HK) DEVELOPMENT CO., LIMITED
    成立时间:2013 年 9 月 24 日
    注册地点:ROOM 503, 5/F, WAYSON
               COMMERCIAL BUILDING 28
               CONNAUGHT ROAD WEST SHEUNG WAN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赵序宏
    注册资本:1,000 万港币
    股权结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其 100%股权。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100%

                          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三、资产抵押人及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3 年 5 月 15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海口市国贸大道 47 号港澳申亚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宗全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及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材料、五金工
具、装饰材料的销售
    主要股东: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海南新大洲实业总资产 16,142.84 万元,净资产
2,736.29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61.21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4.38 万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6,962.41 万元,净资产 2,937.29 万元;201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87.31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1.01 万元。
    为本次本公司银行贷款,海南新大洲实业拟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该
房产为位于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的“新大洲三亚印象”商铺,即三亚新大洲广
场(一至二层)和(地下一层)。其中,三亚新大洲广场(一至二层)建筑面积 9,139.62
平方米,分摊公共建筑面积 478.38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3,598.96 平方米,
其中共用分摊面积为 3,598.9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50 年 04 月 19
日。三亚新大洲广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 5,347.55 平方米,分摊公共建筑面积
为 31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105.74 平方米,其中共用分摊面积为 2,105.7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50 年 04 月 19 日。
       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资产抵押贷款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通过“内保外贷”方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
金额为 2,800 万欧元的融资性备用信用证。受益人为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拟贷款 2800 万欧元,贷款期限为 3 年。为取得上述贷
款,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抵押贷款事项是为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
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担保行为的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此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资产抵
押,不设定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5,89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5%。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担保 25,890
万元、子公司累计为母公司担保 0 万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形和涉及担保的诉讼事
项。
       七、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