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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03-0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6-01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拍卖
方式出让全资子公司海口嘉跃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董事会决议内容
       董事会同意通过拍卖方式出让全资子公司海口嘉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跃公司”)100%的股权(不含嘉跃公司拥有的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
40%的股权)。并授权嘉跃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将军先生办理与本次拍卖相关的事
宜。
       2、嘉跃公司基本情况
       嘉跃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6 日。注册资本 300 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
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 351 号公司院内(综合办公楼)。法定代表人:金将军。
经营范围:会议与文体活动策划、计算机网络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项目投资咨
询、旅游信息咨询。(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
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


                                      1
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海口裕嘉实业有限公司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
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嘉跃公司总资产 48,526,785.88 元;负债总额
45,360,749.73 元;应收款项总额 2147982.88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元;净
资产 3,166,036.15 元。2015 年营业收入 4,443,917.60 元,营业利润 841,109.91 元,
净利润 628,618.99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728.30 元。嘉跃公司股
权及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嘉跃公司主要资产为:1)位于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海
口市国用(2012)第 007238 号、海口市国用(2012)第 007233 号)114,373.52 平
方米、房屋 19 栋计建筑总面积 59,469.64 平方米,即公司原海南工厂主厂区国有
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合计账面价值 39,338,053.40 元。2)海南圣帝诺游
艇会有限公司 40%的股权。
    3、出让方式
    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委托海南奕华拍卖有限公司实施。拍卖标的为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嘉跃公司 100%的股权,但嘉跃公司拥有的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
司 40%的股权不列入拍卖范围内,即拍卖成交的股权对价不包括该 40%股权的
价值,该股权由本公司另行处置且与竞买人无关,竞买人须无条件配合将该股权
转让至本公司指定方名下。
    4、通过拍卖方式出售股权的背景及目的
    嘉跃公司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名下拥有在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的
一处土地及房产,该土地及房产为我公司原海南工厂主厂区,由于公司摩托车产
业转移至上海,厂区闲置用于出租,此外,嘉跃公司没有进行其他业务经营。出
售嘉跃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回收资金,用于公司转型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5、其他说明



                                      2
    本公司将在上述嘉跃公司股权拍卖完成后,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有关本次拍卖结果
的公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拍卖
方式出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元盾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董事会决议内容
    董事会同意通过拍卖方式出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元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元盾公司”)100%的股权。并授权元盾公司总经理金将军先生办理与本次拍卖
相关的事宜。
    2、元盾公司基本情况
    元盾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17 日。注册资本 3,500 万元。注册地址:上海
市青浦区华新镇华樱路 1 号。法定代表人:赵序宏。经营范围:室内装饰及设计,
绿化工程,园艺工程,销售建筑装潢材料。(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元盾实业有限公司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
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元盾公司总资产 36,371,437.04 元;负债总额
627,532.21 元;应收款项总额 29,749,700.92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元;净资
产 35,743,904.83 元。2015 年营业收入 1,230,000.00 元,营业利润 185,698.43 元,
净利润 285,984.43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2,929.19 元。元盾公司股
权及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元盾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 867-873 号的 1-3 层
商业铺面 1974.55 ㎡、地下一层服务用房 827.14 ㎡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沪房地青
字(2013)第 013147 号),合计账面价值 5,690,129.53 元。
    3、出让方式


                                      3
    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委托海南奕华拍卖有限公司实施。拍卖标的为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元盾公司 100%的股权。
    4、通过拍卖方式出售股权的背景及目的
    元盾公司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名下拥有在上海市青浦区的一处商
铺、地下一层服务用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目前商铺用于出租,元盾公司没有进
行其他业务经营。出售元盾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回收资金,用于公司转型发展
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5、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在上述元盾公司股权拍卖完成后,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有关本次拍卖结果
的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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