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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3-30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5-02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4 日 15:00 时至 4 月 15 日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5 日 9:30 时~11:30
时和 13:00 时~15:00 时。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4 月 8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特邀嘉宾。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灵桂大道 351 号新大洲工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通
过。
       3.其他事项:鉴于本次公司股票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本公司收
购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股权及其关联资产。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与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
签署了《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恒阳牛业与尚衡冠通
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阳友先生,因此,新元公司(或尚衡冠通)在审议《关于申
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时回避表决。
       4.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和与本通知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
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和 4 月 13 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 15:30 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
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 351 号新大洲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或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801 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
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1。
    2.投票简称:大洲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 在投票当日,“大洲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元
  议案 1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1.00 元
  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元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
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 时,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
请服务密码的,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
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龙先生、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 351 号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801 室
   邮政编码:571127 或 201103
   联系电话:(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11
   传    真:(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赞 反 弃
序号                             审议事项
                                                                  成 对 权
 1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



(若不做具体指示,则应注明代理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剪
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