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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以子公司资产担保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2016-04-2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6-03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子公司资产担保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解决业务发
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拟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融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15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 6 个月,
该笔贷款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发放。
    公司拟采用以下措施向北融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全资子
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实业”)所拥有的位于海
南省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的新大洲三亚印象的房产(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提
供担保。本公司保证对于所贷款项按时还本付息。
    本次抵押借款事项经本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
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资产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3 年 5 月 15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海口市国贸大道 47 号港澳申亚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金将军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及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材料、五金工
具、装饰材料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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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股东: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大洲实业总资产 16,142.84 万元,净资产 2,736.29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61.21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4.38 万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6,962.41 万元,净资产 2,937.29 万元;201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87.31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1.01 万元。
    为获得本次借款,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新大洲实业所拥有的位于海南省三亚
市河东区榆亚大道的新大洲三亚印象的房产(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向北融公司
提供担保,总建筑面积 14,487.17 平方米,产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 09046
号和三土房(2013)字第 09202 号。经戴德梁行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在 2016
年 1 月 22 日现状下上述资产市场评估值为人民币 3.06 亿元,占公司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的 6.85%。
    本公司曾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告上述资产用于子公司“内保外贷”方式向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提供抵押。之后本公
司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及合作
框架协议》,由于该事宜进展存在不确定性,与汇丰银行协商,暂以银行存款 2.25
亿元质押贷款,因此上述资产未办理抵押。上述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公司为解决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拟向北融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15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 6 个月,该笔贷款由北京银行
发放。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新大洲实业所拥有的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
道的新大洲三亚印象的房产(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向北融公司提供担保,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保证对于所贷款项按时还本付息。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以子公司资产担保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是为了公司业务发
展和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担保行为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2
的利益。此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5,788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0%。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担保 25,788
万元、子公司累计为母公司担保 0 万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形和涉及担保的诉讼事
项。
       六、备查文件
    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戴德梁行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 F16-000107 GL/DL/RWL/pcy)。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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