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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收购辛普森游艇集团股权的进展公告2016-12-20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6-11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辛普森游艇集团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2015 年 5 月 28 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辛普森游艇
集团的议案》,同意分三个阶段收购辛普森游艇集团的股权。同日,本公司和
Michael Rowland Simpson 先生(以下简称“MS 先生”或“出售方”)在香港特
别行政区签署了《投资协议》。(有关本投资事项,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临
2015-027 公告。)
    (二)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与 MS 先生、SANLORENZO S.P.A.在香港
特别行政区签署了《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的签订已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有关本
事项,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临 2015-052 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辛普森游艇集团交易的标的为Simpson
Marine Ltd股份,第三轮交割之时或之后,拥有以1.00美元/每家公司的对价收购
每一家其他集团成员公司的股权的认购期权。第二轮投资将在第一轮交割后1周
年发生,在第二轮交割后,投资方同意购买及出售方同意出售截止于本日期的15%
股份,价格为480万美金。第二轮投资的先决条件为:(a)出售方在作出的陈述与
保证应在所有方面均为真实、正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b)第二轮股份应被
未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1日完成第一轮投资,通过本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圣
帝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Simpson Marine Ltd 10%的股份。第二轮交割的全部
先决条件均已达成,本公司按协议进行第二轮投资,于2016年12月15日完成了
Simpson Marine Ltd的股权变更。第二轮投资前后,Simpson Marine Ltd的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表:
                            第二轮投资前各方持      第二轮投资后各方持股
                                   股比例                   比例
圣帝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0%                     25%
MS先生                              90%                     75%
    三、备查文件
    Simpson Marine Ltd的股权变更证明文件。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