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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本公司及关联人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2017-01-07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7-00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及关联人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
       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关联人陈
阳友夫妇、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共同为本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阳”)向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0 万美
元的进口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1.关联关系说明:
    陈阳友先生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同时为恒阳牛业和本公司第一大
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恒阳牛业董事,
本公司董事李磊先生同时担任恒阳牛业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交易。
    2.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 2017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阳友先生、李磊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
决策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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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姓名:陈阳友
    住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漓江路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陈阳友先生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陈阳友
先生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姓名:刘瑞毅
     住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漓江路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刘瑞毅女士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陈阳友先
生的夫人。刘瑞毅女士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3.公司名称: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徐鹏飞
    注册资本:22,560.12 万人民币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牛、羊屠宰加工;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
果蔬制品)]生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销售、冷藏;冷冻肉、食品机械、包装材料的
进出口业务;农产品(粮食除外)收购;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夫妇合计间接持有恒阳牛业的
34.8935%股权,陈阳友先生是恒阳牛业的实际控制人。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状况:恒阳牛业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26 日,主要从
事牛肉产业,目前已成为中国领先的一体化高品质牛肉制品供应商,也是中国领
先的速冻调理牛肉生产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度(经审计)        2016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230,794.41                    205,273.71

净利润(万元)              22,870.18                      22,256.87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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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150,646.79                    177,151.47

总资产(万元)             259,931.37                    322,260.77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陈阳友先生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
人,同时为恒阳牛业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恒阳牛业董事,本公司董事李磊先生
同时担任恒阳牛业董事。关联人恒阳牛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16 日
    注册地点: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一号 1180 室
    法人代表人:陈阳友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初级农副产品、
鲜活水产品、水果、蔬菜、生鲜肉品、冷藏肉、冷冻肉的批发、零售;动物屠宰
加工场所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道路货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信息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批发、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宁波恒阳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384.77 万元、负债总
额 19.68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 19.68 万元)、或有事项
涉及的总额 0 万元、净资产 365.09 万元。2016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
利润总额-134.91 万元、净利润-134.91 万元。
    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宁波恒阳
    贷款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00,000 美元的进口授信,包括:
    (a) 最高不超过 20,000,000 美元的跟单信用证(不含国内信用证)开立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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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最高不超过 20,000,000 美元的有关跟单信用证(不含国内信用证)的进口
贷款授信。
    (c) 最高不超过 20,000,000 美元的海外代付授信。
    担保:作为担保,除相关特别授信条款项下要求的担保(如有)外,还须:
       (1) 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提供 20%存款保证金;
    (2) 陈阳友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人免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解决公司拓展进口采购牛肉业务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关联人为从事该业务
的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体现了
其对公司业务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陈阳友先生、刘瑞毅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恒阳牛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721 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交易的有关资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有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
    2.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
避表决。关联人免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九、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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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公司宁波恒阳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拓展进口采购牛肉业务,为其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并且除本公司以外,本公司
董事长陈阳友夫妇、恒阳牛业免费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风险可
控。
       十、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本次本公司为宁波恒阳提供贷款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本公司
授权董事兼总裁杜树良先生签署相关协议。
       十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为子公司担保的批准额度为人民币 37,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28%(其中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23,4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8%)。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
形,无涉及担保的诉讼事项。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宁波恒阳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3,874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2%。
       十二、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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