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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17-01-10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7-00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包铁法院”)《应诉通知书》([2016]内 7101 刑初
24 号)。送达的原告人为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的起诉状,该案是依据包头铁路运输
法院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受理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中提起
的附带民事诉讼,该案中原告人牙克石市人民政府起诉刑事案件三名被告人返
还国有资产损失的同时,还起诉本公司承担返还损失金额的责任。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与本案有关的各方当事人
    1、原告: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文起
    2、被告:
       (1)被告:万正强,男,汉族,身份证号:15110419590826****
            现在押:包头市九原区看守所
       (2)被告:刘好军,男,汉族,身份证号:15210419620729****
            现在押:包头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3)被告:刘志,男,汉族,身份证号:15210119651101****
            现在押:包头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4)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阳友
    (二)案件起因



                                      1
    2006 年期间,在当时国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五九集团”)面临可采资源枯竭、包袱沉重、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经营
困难的情况下,为了通过资产重组引进新的投资人促进该煤炭企业和推动当地煤
化工产业的发展,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和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的批准进行转制重
组。按照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程序,经过对五九集团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后,
2006 年 12 月 12 日,经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和鉴证,本公司与内蒙古
牙克石市经济局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编号:MJJY-06021)。通过整体打包的
转让方式,以人民币 18,770 万元的价格受让牙克石市人民政府持有的五九集团
78.82%的国有股权及采矿权等资产和牙克石煤矿 63.95%的国有股权及采矿权等
资产。详见本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受让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06-039)。

    在五九集团转制重组过程中,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先后成立了企业重组工作
组、PVC 项目推进工作组、五九集团重组工作组,时任牙克石市副市长的李志任
三个工作组的组长,时任牙克石市经济局局长的刘好军任三个工作组的副组长兼
企业重组工作组、五九集团重组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和 PVC 项目推进工作组副主
任,时任五九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的万正强任企业重组工作组副组长兼清产核资
小组组长。经司法调查,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发现,在实际转制工作中,作为五
九集团转制重组工作主要成员的上述三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转制领导小
组的工作职责,导致未将属于五九集团国有资产的“西南部矿”(五九集团占 80%
权益)和鑫鑫矿(以下简称“两矿”)探矿权和前期投入的勘探费(2276.37 万
元)计入转让资产的情况下就将五九集团进行了整体转让,致使造成国有资产的
重大损失,对此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玩忽职罪向包头
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牙克石市政府以此向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
   (三)诉讼请求
    牙克石市政府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人民币 70213.9033 万元,其中勘
探费损失国有资产 2266.37 万元,两矿权损失国有资产 67837.5333 万元。理由
是刑事被告人滥用职权,新大洲不当得利,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三、本公司说明事项


                                    2
   (一)鉴于本案中本公司不涉及刑事诉讼,也非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起诉本公司,而是牙克石市人民政府起诉本公司。依据我国《刑事
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
法解释关于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认为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对牙克石市人民
政府起诉本公司一案无管辖权,拟将依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民事诉讼管辖权
异议。
   (二)在 2006 年本公司受让五九集团国有股权事项中,本公司通过整体打
包的转让方式进行受让,且受让价格属于公允市场价格,未损害国有资股权益。
除煤炭产业外,按照双方约定本公司还承接了较多不良的非煤产业资产和其他不
良资产,接收了五九集团全部 5000 多名职工无一人下岗,补缴职工社保和医保,
并同时承诺投资不少于 20 亿元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本公司认为,受让行为合
理合法,不存在任何过错和违法行为。在上述管辖异议问题得到解决之后,针对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对本公司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的问题,向有管辖的法院做出有理
有据的答辩意见,澄清是非,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牙克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现整体打包转让价格中漏计和少计“两矿”
的费用后,依据呼伦贝尔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 10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牙
克石五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鑫鑫煤矿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说明》和《关于“内
蒙古牙克石市大兴安岭林区长焰煤资源普查勘探费”未计入转让资产的说明》,
向本公司发出《关于补缴五九(集团)有限公司鑫鑫煤矿采矿权价款的通知》(牙
经信发[2015]69 号)及《关于补缴“内蒙古牙克石市大兴安岭林区长焰煤资源”
探矿权价款的通知》(牙经信发[2015]70 号)。尽管本公司在股权转让后不久发现,
五九集团存在诸多潜亏的问题并累计损失高达上亿元,依据整体打包转让五九集
团股权交易方式,双方均应遵循股权交易后“不找后帐”的原则,转让方不得以
未计和少计而受让方不得以不应计和多计费用为由来推翻已约定的股权等资产
的转让价格。但考虑到妥善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本公司还是决定做出适当
让步,同意了补缴鑫鑫煤矿采矿权差额 13,297,946.00 元和五九集团西南矿区勘
探费 1,076.30 万元,并于 2015 年 11 月缴纳了 1500 万元,剩余 9,060,946.00 元
待支付。但这一让步并绝不等于本公司否认当时股权转让打包价格的合理合法
性,不承认当时受让五九集团股权等资产过程中存在所谓不当得利问题,更不承
认起诉书所主张的损失;反映了本公司采取息事宁人方式来协商解决国有资产转


                                     3
  让中由于其内部相关工作人员自身过错出现遗留问题的诚意。但牙克石市政府却
  无视本公司诚意,严重背离事实主张高额损失,这是令人震惊的失信的极其错误
  做法。本公司将停止上述剩余款项的支付,等待法院裁定后依法作出决定。
       (四)起诉书未涉及主张返还西南矿区勘查费、鑫鑫煤矿采矿权费和两矿损
  失国有资产 67837.5333 万元的充分依据。按照五九集团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协
  议约定,五九集团股权转让后其名下西南矿区权益和鑫鑫煤矿采矿权应随之一并
  进行转让。对西南矿区勘查费、鑫鑫煤矿采矿权费还约定按投入成本法作价,不
  应涉及按其他方法作价的问题,而牙克石市政府主张上述损失明显缺乏合同依
  据,事后作价方法必然存在与约定不符且不合理不合规的严重错误。其中相关协
  议约定西南部矿区按投入成本作价是因为该矿区探矿权在股权交易时在内蒙古
  煤田地质局名下,五九集团并未取得探矿权且在股权转让时处于储量及开采价值
  具有不确定性的普查风险探矿阶段并不具备开发条件;在股权转让后为受让西南
  矿区探矿权,五九集团为此向内蒙古煤田地质局支付转让价款 1700 万元和依规
  向国家支付探矿权价款 5688 万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
  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依法成立,具有约束力。双方合同履行完毕已
  有 10 年之久,期间在完善两矿采矿权手续、进行矿井建设和投入生产经营等合
  规手续均得到牙克石市政府的支持,说明牙克石市政府早已认可两矿应归重组后
  五九集团所有。不能因政府换届而不遵守原政府在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诺。牙克石
  市政府现起诉本公司的主张不仅缺乏合同依据、违反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中央政
  治局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
  项汇总如下:
                                                                                       诉讼
                               涉案金   是否形
                                                                      诉讼(仲裁)审理 (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额(万   成预计       诉讼(仲裁)进展
                                                                        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
                               元)     负债
                                                                                     行情况
2013 年 3 月 15 日,张泰成诉                       2016 年 8 月双方在深
本公司股票权利确认纠纷案,                         圳中院主持下接受调 已调解结案,原
诉请:确认其从父亲张显纶处                         解,拟原告放弃其原 告放弃主张股东
                                                                                     已履行
继承的其父于 1992 年认购原       2.28     否       始股权及相关权利, 权利,我司支付
                                                                                     完毕
新大洲前身海南琼港摩托车                           被告给付股权及期间 股票及收益对
股份有限公司 500 股原始股的                        收益对价作为补偿。 价。
股权,并判令被告给付上述股                         法院于 2016 年 8 月 3



                                               4
票及其收益。                                      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2015 年 8 月 20 日,王海萍诉                      一审开庭后,被告五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                          九集团对证据“录音
劳动争议纠纷,诉求确认与被        4.79   否       资料”存在异议,已
告解除劳动关系,并判令被告                        向北京司法鉴定中心
赔偿经济损失。                                    申请鉴定。
                                                                        一审判决五九集
                                                                        团于判决生效之
2015 年 11 月 3 日,王崇岭诉                                            日起五日内给付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                                                王崇岭失业金
劳动争议纠纷,诉请法院判令                        王崇岭提起上诉。      (含取暖费、临
1、恢复与五九集团劳动关系;                       2016 年 12 月 9 日呼 时价格补贴、医
                                                                                          尚未执
2、给付其股金红利;3、给付         30    否       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 疗费)20,507.63
                                                                                          行
其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                        院作出终审判决,维 元,给付王崇岭
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                        持原判。              解除劳动合同时
助金;4、给付其医保费用、                                               一次性工伤医疗
住院费用、鉴定费用等。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22,104.00 元。
                                                                        二审判决原告与
                                                  原告起诉,一审判决
                                                                        五九集团于 2015
                                                  王广君与五九集团解
                                                                        年 9 月 30 日解除
                                                  除劳动关系,于判决
                                                                        劳动合同,五九
                                                  生效之日十五日内补
                                                                        集团补发原告加
                                                  发王广君双休日加班
                                                                        班费 9330.70 元、
2015 年 11 月 27 日,王广君诉                     费 9330.70 元,法定节
                                                                        法定节假日加班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                          假日加班费 2337.70
                                                                        费 2337.70 元、
劳动争议纠纷,诉请判令被告                        元,年休假工资                          尚未执
                                 17.94   否                             年休假工资
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3885.00 元,给付王广                    行
                                                                        3885.00 元、一次
金、休息日工资、法定假日工                        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性工伤医疗补助
资、年休假工资。                                  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
                                                                        金及一次性伤残
                                                  业补助金 62489.00
                                                                        就业补助金
                                                  元。王广君提起上诉。
                                                                        62489.00 元、额
                                                  2016 年 12 月 28 日呼
                                                                        外补助款
                                                  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
                                                                        20000.00 元,共
                                                  院作出终审判决。
                                                                        计 98042.40 元。
                                                                        二审判决原告与
                                                  一审判决赵里现与五
                                                                        五九集团于 2015
                                                  九集团解除劳动关
                                                                        年 9 月 30 日解除
                                                  系,于判决生效之日
                                                                        劳动合同,五九
                                                  十五日内补发赵里现
2015 年 11 月 28 日,赵里现诉                                           集团给付年休假
                                                  年休假工资 2790.00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                                                工资 2790.00 元、
                                                  元,给付赵里现一次
劳动争议纠纷,诉请判令被告                                              次性工伤医疗补 尚未执
                                 15.95   否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助金及一次性伤 行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金、休息日工资、法定假日工                                              残就业补助金
                                                  金 142832.00 元。赵里
资、年休假工资。                                                        142832.00 元、额
                                                  现提起上诉。2016 年
                                                                        外补助款
                                                  12 月 28 日呼伦贝尔
                                                                        20000.00 元,共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计:165622.00
                                                  终审判决。
                                                                        元。
2016 年 3 月 29 日,内蒙古大    112.46   否       五九集团准备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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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诉                        中,一审未开庭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
买卖合同纠纷。诉请:判令被
告支付煤炭预付货款及合同
违约金共计 1,124,635 元。
                                                2015 年 8 月 4 日,三
                                                亚城郊法院以小区业
                                                主委员会没有得到全
                                                体业主授权、超出其
2015 年 7 月,“三亚印象”小                    职责范围为由裁定驳
区业主委员会诉本公司全资                        回原告的起诉。原告
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                        不服上诉至三亚市中
责任公司及中国免税品(集                        级法院。2015 年 10
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物区分      200    否       月 28 日,三亚市中级
的所有权纠纷,诉请判令被告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
将“三亚印象”小区商铺恢复                      上诉,维持原判。原
原状、赔偿损失 200 万元及支                     告仍然不服,向海南
付占用公共通道费用。                            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
                                                申请。2016 年 12 月
                                                12 日,海南高级法院
                                                裁定由海南高院提审
                                                本案。目前尚未开庭。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
                                                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上海物流支付山举生
                                                2014 年 8 月工资 6560
                                                元并驳回了山举生其
                                                它四项金额达达 40 余
                                                万的请求。山举生不
山举生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服裁决起诉至青浦区
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
                                                人民法院,青浦区人 仲裁裁决上海物
下简称“上海物流”)劳动合同                                                         已执行
                                 40    否       民法院于 2016 年 5 月 流支付山举生工
纠纷,2015 年 8 月申请劳动仲                                                         完毕
                                                20 日判决维持了原裁 资 6560 元。
裁,诉求上海物流偿付薪资并
                                                决书内容。山举生不
赔偿总计 40 余万元。
                                                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
                                                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2016 年 10 月 6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2016)沪 02 民终
                                                5596 号,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016 年 6 月,本公司控股子公
                                                                      一审判决会成物
司武汉新大洲储运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0 日上 流支付武汉储运
(以下简称“武汉储运”)诉上
                                                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运费 683,824 元
海会成物流有限公司公路(以                                                           未执行
                               68.38   否       院做出(2016)沪 0115 并承担全部诉讼
下简称“会成物流”)运输合同                                                         完毕
                                                民初 38713 号民事判 费用,同时驳回
纠纷案。诉请判令被告支付拖
                                                决书。                了会成物流的全
欠的运费 683,824 元;被告后
                                                                      部诉讼请求。
来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承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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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责任 780,781 元。


       2、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
  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在受让五九集团国有股权的过程中未有不当得利行为,
  且为通过整体打包的方式合法受让五九集团股权包括两矿的资产,按合同全额支
  付了打包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在打包转让股权中本公司也存在相应的较大损
  失,依法不应承担上述牙克石市人民政府主张返还损失金额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认为,待法院审理并判决后,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判决结果,遵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
       六、备查文件
       1、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2016)内 7101 刑初 24 号;
       2 、 2006 年 本 公 司 与 牙 克 石 经 济 局 签 署 的 《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 编 号 :
  MJJY-06021);
       3、2006 年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让五九煤炭集团国有股权的批复》。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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