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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拟分立的公告2017-05-03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7-02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拟分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分立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新大洲”)拟实施分立,分立后的主体之一仍名为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
公司,另一主体名为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分立
后的两个主体各自的股东不变、持股比例不变。
    上述事项有待资产评估后尚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分立前的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06 月 22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广致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齐方军
    经营范围: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玩具车及其零配件的开
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大洲
51%股权,上海依莱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大洲 49%股权。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天津新大
洲资产总额 8215.25 万元、负债总额 6704.19 万元、净资产 1511.0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948.66 万元、利润总额 294.36 万元、净利润 283.68 万元。
    资产情况:
    1、天津新大洲持有无锡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新大洲”)
100%股权,无锡新大洲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玩具车
及零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为齐方军。
    2、天津新大洲持有房地证津字第 122011422239 号“房地产权证”,房地产
坐落武清区王庆坨镇广致路 5 号,土地使用权为工业用地,自 2063 年 3 月 5 日
止,土地使用权面积 32770.70 平方米。房屋有两幢,1 幢为钢混结构,三层,建
筑面积 5078.28 平方米;另 1 幢为钢结构,2 层,建筑面积 19213.70 平方米。上
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上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
    三、分立方案
    1、分立方式: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方式,分立后的主体之一仍为天津新
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另一主体名为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核准的名
称为准)。
    2、分立原则:按业务划分。分立后的天津新大洲仍进行电动车的生产、销
售业务,保留电动车生产线。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则进行肉品分割、贸易、肉
制品精加工等食品业务(以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3、分立后两家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
    分立后的两个主体各自的股东仍为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依莱达
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仍为 51%和 49%不变。
    原天津新大洲的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净资产包括债权债务则在分立后的两个
主体之间分割。其中,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天津恒
阳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4、分立后资产、债务分割:
    天津新大洲现有的土地厂房变更到分立后的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天
津新大洲对于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债务本金为 2500 万元)亦转移
到分立后的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天津新大洲的其他资产,比如生产线设
备,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对无锡新大洲的股权投资,其他债权债务等,则留在
分立后的天津新大洲公司名下。
    5、其他安排
    原天津新大洲的所有员工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天津新大洲不变,无需办理劳动
关系转移或者劳动关系变更手续,也无需进行经济补偿。
    四、本次分立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有利于公司总体的产业布局,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