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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与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2017-09-0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7-07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于2017年9月1
日与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溯源”)在北京市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建立
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信
息追溯平台”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食品可溯源系统成功输出至进口肉类原产
国。该合作将成为公司食品产业发展的有利保障,体现了公司坚定不移转型牛肉
产业,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全程可溯源食品的决心。
    一、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王成杰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认证服务;技术检测;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认证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8号24层18-20内2401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中检溯源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0元。
    3.履约能力分析:中检溯源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以下简称“中检
集团”)旗下一级子公司,专注于为全球商品提供溯源解决方案,为政府部门、
生产企业、国内外贸易商、消费者传递信任。公司拥有CCIC和CQC两大品牌的公
信力、遍布海内外的服务网络以及检验、鉴定、认证、测试服务领域的技术优势,
综合运用实地验证、商品检验、检测、认证、工厂检查等手段,对商品的产地、
质量、特定属性等进行验证,并通过自主研发的全球商品溯源服务平台,实现商
品来源可溯、过程可查、去向可追。是国际上享有盛誉、在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综
合性、跨国检验认证机构。中检溯源在提供专业溯源服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签约各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条 双方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为消费者“传递信任、传递价
值”为导向,发挥中检集团全球网络和专业溯源服务技术能力,为新大洲符合溯
源条件的重点商品,提供境内外原产地验证、商品溯源及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为
消费者传递可溯源的商品信息,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第二条 合作领域
    (一)新大洲依托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为中检溯源提供需求用户信息,积
极促进自身的客户及合作方与中检溯源开展对接,双方遴选消费者关注度高、溯
源需求强烈的重点商品,选择中检溯源服务。
    (二)中检溯源负责依据新大洲的需求,依据特定商品供应链的实际和特点,
制定溯源服务解决方案,搭建溯源平台,组织其境内外机构实施溯源服务,加贴
溯源标志,提供溯源查询系统服务。
    (三)新大洲在自身工作中推广溯源理念和价值,与中检溯源一起营造良好
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信心。
    (四)中检溯源将大力推进进口溯源商品的监管采信和便利通关,为溯源企
业提供增值服务。
    (五)中检溯源依据自身优势,为新大洲提供代理报检报关、培训等增值服
务。
    第三条 双方建立高层互访机制,定期研讨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推动改进,
保障双方合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双方同意在初期合作成功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的发展,逐
步增加新的合作领域。
    第五条 双方指定专人和机构进行沟通并协助各自业务开展合作。凡涉及双
方全局性的合作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对根据本协议获得的对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
商业秘密等,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与本合作协议无关的其他方
透露。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以及从第三方处获得前述信息的除外。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
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双方承诺所提供的涉及信息、资料、商业秘密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
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第七条 终止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有效
期届满后自动续延,任何一方可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合作。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
    第九条 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记录可开展合作的领域,可开展合作的领域涉
及的具体内容须经过谈判由双方签署的合同最终确定。当与本协议存在冲突时,
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6年开始,公司调整主营方向,成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及
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依托恒阳牛业集团的牛肉产业平台,展开海外牛肉进口
采购和国外牛肉资源并购业务,通过搭建稳定、优质的牛肉供应平台,实现了向
食品及肉类产业领域的进军。为了向消费者传递可溯源的牛肉商品信息,公司拟
与中检溯源建立合作关系,发挥中检集团全球网络和专业溯源服务技术能力,为
公司符合溯源条件的重点商品,提供境内外原产地验证、商品溯源及检验检测认
证服务,为消费者传递可溯源的商品信息,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而有利于提升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
信任度和公司打造安全食品、放心消费的品牌形象。
    四、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
作协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