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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4-20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 、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本。
    一、公司简况
    1、中文名称: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SUNDIRO MOTORCYCLE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SUNDIRO
    2、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琼山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571127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6层
       邮政编码:570125
    3、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家岭
    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林帆、任春雨
       电话:(0898)6719966-252、282
       传真:(0898)6715518
    5、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大洲A
       股票代码:0571
    二、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1、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16707.22万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1625.39万元、其他业务利润3644.84万元、投资收益399.68万元、营业外收支 净额10966.22万元、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1.08万元。
    2、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 标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主营业务收入                188295.12        168304.26         86279.44
    2、净利润                       13082.78         21899.61          7055.02
    3、总资产                      285656.82        161985.29        110539.51
    4、股东权益                    107989.38         64932.95         43045.25
                                  摊薄    加权
    5、每股收益                   0.25    0.27          0.92             0.42
    6、每股净资产                 2.05    2.21          2.73             2.53
    7、净资产收益率(%)          12.12   15.13         33.72            16.38
    8、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92    2.07
注:加权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加权平均股本=(配股前股本×12+配股增加股本×3)/12=(47488×12+5088×3)/12=48760万股
  加权每股收益=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
  加权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加权平均股本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100 %
  加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加权平均股本
    3、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项  目      股 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   计
期初数   237,440,000   131,909,876.03   99,390,609.75  33,599,674.55   180,769,637.57    649,148,903.67
本期增加 288,320,000   248,675,872.17   39,248,348.67  13,082,782.89   130,827,828.94
本期减少                83,104,000.00                                  193,584,348.67
期 末 数 525,760,000   297,481,748.20  138,638,958.42   46,682,457.44  118,013,117.84  1,079,893,824.46
注:(1)资本公积金增加因1997年配股溢价收入所致,减少因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所致。
   (2)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增加因1997年利润分配所致。
   (3)未分配利润增加因1997年实现利润所致,减少因实施1996年利润分配方案和按199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所致。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股本类别               期初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     小计          期末数
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42,464,000       0       92,601,600   49,862,400  142,464,000    284,928,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法人股转配股份         0         30,528,000       0            0        30,528,000     30,528,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42,464,000   30,528,000   92,601,600   49,862,400  172,992,000    315,456,000
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94,976,000   20,352,000   61,734,400   33,241,600  115,328,000    210,304,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94,976,000   20,352,000   61,734,400   33,241,600  115,328,000    210,304,000
股份总数              237,440,000   50,880,000  154,336,000   83,104,000  288,320,000    525,760,000
 2、截至1997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249831户。
 3、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于1997年12月31日)
                              年末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        142464000             27.097%
   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总公司    142464000             27.097%
   济南天惠信息服务中心          9500000              1.807%
   增城市浩威贸易有限公司        8347084              1.588%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          6351777              1.208%
   桂文凯                        1337861              0.254%
   张玉远                        1264972              0.241%
   柏  伟                        1168932              0.222%
   袁雄武                         757756              0.144%
   胡耀清                         604578              0.115%
    注:(1)年度内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增减变动情况:11997年2月21日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5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股份转让后 ,上述两家股东均持有本公司7123.2万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30%;2 公司实施1996年度分配方案上述两家法人股东各增加股份7123.2万股,变为14246.4万股,后因放弃1997年度配股认购权,持股比例同降为27.097%。
    (2)前十名股东中济南天惠信息服务中心为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立彬先生同时担任轻骑集团董事、副总裁。
    4、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基本情况:
    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家岭,经营范围:“轻骑”牌摩托车、摩托艇、助力自行车开发、生产、维修和销售(含零部件); 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口业务;技术咨询、引进、转让、交流。
    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法定代表人林诗銮,经营范围:水稻、蔗糖、热作产品、水产品、水果、瓜菜的种植、生产、代购代销和零售业务,兴办实业。
    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向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质押3,500万股,向海口农行质押500万股,向中行海南省分行质押5,000万股,向农行琼山市支行质押1,400万股,共计质押10,400万股,全部用于贷款质押;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公司无质押。
    5、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现任职务   年初持股数(股) 送红股(股) 公积金转增(股)  配股(股)  年末持股数(股)
  张家岭  董事长       21,000        13650         7350       11247       53,247
  赵序宏  董事、总裁   22,680        14742         7938        4858       50,218
  韩立彬  董事         12,600         8190         4410        6747       31,947
  林诗庞  监事会召集人 12,600         8190         4410        2698       27,898
  林书兴  监事          1,680         1092          588         359        3,719
  刘焕庄  监事          1,680         1092          588         0          3,360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报告年度内实施配股方案,实际募集资金299,555,872.17元。 募集资金全部按照《配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使用。
承诺投资项目               配股资金     实际投资项目                  配股资金
                           投入计划                                  实际投资额
  海南工厂投改项目        13,000万元  海南工厂投改项目               13,000万元
  上海工厂建设项目         5,000万元  上海工厂建设项目                5,000万元
 与川崎重工、伊藤忠商社合 12,000万元  与川崎重工、伊藤忠商社合     991.185万美元
  资生产摩托车发动机项目              资生产摩托车发动机项目(合人民币8210.52万元)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3,745万元,暂作银行存款。
    2、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海南工厂技改项目
    1997年海南工厂技术改造投入约1.6亿元,其中配股募集资金投入 1.3亿元。该项目进口设备投资5,500万元,包括组合机床、切管机、压铸机、压铸模、刀具、台中精机加工、试验及检测设备和模具等等,已进入安装调试及验收阶段;发动机制造中心累计付款3,400万元,其中 土建已累计付款1900万元,工程进度达到80%。该项目完成后,海南工厂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将大大提高,还可加强公司摩托车的研究开发能力, 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上海工厂建设项目
    该项目本着边建设边生产的原则,已完成工厂主体工程,年内建成了摩托车总装生产线,注塑、焊接、涂装车间,并先后投入使用。1997年生产摩托车37899辆,销售22666辆,实现销售收入24266万元,净利 润3747 万元。
    (3)与川崎重工、伊藤忠商社合资生产摩托车发动机项目
    该项目主体工程联合厂房,包括七条机加工生产线生产厂房和办公用房,除办公楼框架中间部分未封顶外,其它已封顶;承重、抗风钢构部分全部完成。网架结构安装完毕,围护结构完成了部分配套构件安装。配套设施工程中,完成了与联合厂房配套的地下水池结构主体,污水处理站水池及结构主体,油库结构部分和水塔桩基础等。预计今年五月份进行设备安装,十月份正式投产。该项目建成后,达到单班年生产能力15万台发动机,按计划生产BJ250型发动机5万台和175ml型发动机10 万台,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5,000万元,实现利润6,700万元。
    五、重要事项
    (一)重大事件
    1、股东大会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1996年12月31日公告了召开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大会于1997年2月1日在海南新大洲摩托车厂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42464000股,占总股本的60%。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1997年配股方案及有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方案及有关授权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 会根据B股发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决议通过了《股东大会工 作细则》和《董事会工作细则》,批准高杰发、袁华生和谢新民三位董事的辞职请求,选举韩剑准、李非列和谷梅玲为公司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3月5日公告了召开1997年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大会于1997年4月6日在海南新大洲摩托车厂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149,392,194股,占总股本的62.92%。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1996年度工作总结和199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公司监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关于公司聘请普华公司为境外会计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会计师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6月2日公告了召开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7月10日公告了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大会于1997年8月8 日在海南新大洲摩托车厂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 股份284,928,000股,占总股本的60%。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兼并 海南省光华实业发展公司的议案》、《关于参股海南省农垦橡胶厂的议案》、通过了《关于申报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若干事项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董事会情况
    年内董事会于2月28日、5月31日、和12月17日三次召开会议,其决议内容如下:
    (1)总结1996年度工作,制订199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审议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
    (3)确定1997年股东大会议程和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4)对1996年度经营结果实施奖励及1997年度考核奖励的决议;
    (5)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申报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有关事项的决议;
    (7)关于上海工厂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8)关于参股海南赛马娱乐有限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议案;
    (9)关于控股海南汽车制造厂的议案;
    (10)关于兼并海南省光华实业发展公司的议案;
    (11)关于兼并海南省农垦橡胶厂的议案;
    (12)修改公司章程;
    (13) 关于组建海南新大洲配套工业苑有限公司的议案。
    1997年4月16日本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兼总裁赵序宏同志在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表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事宜,并一致通过了赵序宏同志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的职权范围,同意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家岭同志授权赵序宏同志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董事会上述授权有效期三年。
    3、监事会情况
    年内监事会于2月27日和12月13日两次召开会议,其决议内容如下 :
    (1)检查各监事1996年的工作情况;
    (2)学习监事会工作细则及监察厅39 号文件和审计厅44号文件;
    (3)总结监事会1996年度工作,讨论1997 年工作计划;
    (4)讨论1997年监事会工作考核制度;
    (5)听取公司监事1997年工作情况汇报和对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意见 和建议。
    4、报告期内增资扩股事项简介
    (1)1997年4月11日,根据公司1997年股东大会决议,实施1996年度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23,744万股为基数,用当年利润每10股送红股6.5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5股,可流通股份9,497.6万股于同年4月15日上市流通。
    (2)本公司于1997年2月1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1997年 配股方案及有关授权的议案》,该方案经海南省证管办[1997]128号文 批准和中国证监会[1997]34号文复审通过后实施,缴款期7月23日至8月5日。按每10股配1.07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5,088万股,公司法人 股东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并同意向社会公众股东转让是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东可按10:1.607的比例认购法人转配股。本次配股价格人民币6元,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共2,035.2万股于同年9月4日上市流通。
    5、报告期内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投资事项简介
    (1)兼并海南光华实业发展公司情况
    根据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止1997年4月30日的资产评估报 告,并经琼国资产字[1997]137号文审核确认,该公司资产状况为:总资产34,640,704.49元,总负债41,505,593.74元,净资产(-)6,864,889.25元。本公司以承担债务方式实施兼并计划,该公司生活区不列入兼并范围,由新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光华物业管理公司承担。11月4日本公 司与海南光华实业发展公司签订了兼并合同和公司章程,兼并资产2874.73万元,承担债务3882.56万元,资不抵债部分1007.83万元按照海南 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第79期)精神,由琼山市财税局从我公司上缴的所得税中返还弥补,返还期为10年,每年返还100万元。银行债 务1431万元由本公司自1999年起分5年还清。实施兼并后,该公司并入 海南工厂,不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重大投资事项
    1)1997年度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工厂)与海南新大洲摩托车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共计投入2.68亿元,较1996年的1.31亿元增加了104%。
    海南工厂技改投入约1.61亿元,有5,500万元进口设备已进入安装 调试及验收阶段,发动机制造中心累计付款3,400万元,其中土建已累 计付款1900万元,工程进度达到80%;桂林洋居民点搬迁和职工公寓改造工程付款1,896万元,已交付使用。该厂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
从事摩托车制造。
    上海工厂技改总投资1.0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本年增加8,671万元,在建工程本年增加2,029万元),主要投入于成车车间流水线(含两条装 配线主线、两条装配线尾线及输送链)和注塑车间注塑机等,均已完成 投资;涂装车间总预算投资为5,000万元,本年已完成投资1,768万元,
尚余近65%未完成。上海工厂主体工程已完成,并于97年5月28日正式 投产。上海工厂主要从事摩托车制造,本公司占有其51%的股权。
    2)研究所技术改造及设备投入为1,132万元,主要用于模具开发及 引进加工机床设备。该所主要从事摩托车研究、开发,是本公司全资拥有的非独立法人单位。
    3)向海南新大洲川崎发动机有限公司投资8,210万元,主要用于发 动机厂房的工程建设,已完成65%的投资额。该公司主要从事摩托车发动机制造,本公司占有其51 %的股权。
    6、(1)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由张家岭董事长出任法定代表人。(2)报告期内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高杰发、袁 华生、谢新民三位董事提出的辞职请求,选举韩剑准、李非列和谷梅玲为公司董事。
    7、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动。根据公司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B股发行成功,公司将聘请普华国际会计公司为 境外会计师。
    8、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经本公司1997年5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并于1997年11月17日报经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琼证办(1997)248号文批准,本公司根据海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结果自1997年7月1日起转让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上海有限公司49%股权共2450万股给海南新润实业有限公司,新润公司为与本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其法定代表人黄赦慈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让价格为每股1.0298元,共计转让价25,229
,798.94元。
    9、本报告期内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1997年12月18日本公司因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拖欠到期定期存款和垫付信用证款及利息,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偿付欠款本金45,839,721.46元、利息4,960,894.80元及逾期付款赔偿金,代理人华合律师事务所舒子平律师、 赵剑发律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1998年1月12日立案,并于3月12日开庭审理,截止本报告公布之日,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10、其他重大事项
    (1)1997年4月16日公司与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骑集团)签订了《非竞争协议》,与在轻骑集团任职的本公司董事签订了《董事服务协议》。张家岭董事长同时担任本公司、轻骑集团及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轻骑)董事长,因长年主持轻骑集团及济南轻骑生产经营工作,本着对本公司广大股东负责的原则,全权委托本公司董事、总裁赵序宏同志代行法定代表人职权,但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法行使董事长法人代表职权。
    (2)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进 行了规范化和重新登记工作。同时,下属全资子公司规范化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海南新大洲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大洲摩托车上海有限公司; 已注销的全资子公司有:三亚新大洲物业公司、海南新大洲工业村开发公司,海南新大洲研究开发公司撤销并注册为非独立法人的研究开发中心;海南新大洲旅游开发公司已被确定为需注销子公司,现正在办理注
销手续。
    (3)1997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的控股海南汽车制造厂和兼并海南省农垦橡胶厂的议案,因情况发生变化未实施。
    (二)公司本年度利润实现数与预测数差异的说明
    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3,083万元,较预测值25,182万元,减少12,099万元,减幅48.0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本年利润大幅度减少的 主要原因是:(1)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全年销售摩托车44.32万辆,仅完成全年计划销量60万辆的73.87%;(2)为了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公司采取了降价促销的营销策略,全年产品平均售价较计划降低18.97%。以 上两项因素影响主营业务收入较计划减少39.99%,相应利润也有大幅 度减少。
    (三)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7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882,951,258.82元,利润总额167,072,151.59元,净利润130,827,828.94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082,782.89元和10%法定公益金13,082,782.89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取10%任意公积金13,082,782.89元后,加上年结转未分配 利润26,433,637.57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18,013,117.84元。
    今年是摩托车市场竞争的关键一年,公司将1998年度确定为“质量年”、“成本年”,为确保已投入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和补充产量扩大流动资金的不足,公司董事会拟定1997年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利润在中期报告之前暂不作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财务报告
    ㈠审计意见:本公司财务报告经海南会计师事务所黄玉珍、义志强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琼会内审(1998)第061 号。
    ㈡会计报表(见附表)
    ㈢会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自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本次合并报表的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和占股份超过50%的非全资子公司。股份公司内部的资金拨付、利润收缴、购销业务、内部往来已按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抵销。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记帐原则为权责发生制,计价基础为历史成本。
    (5)外币核算方法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记帐,期末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进行调整,与原帐面差额按现行制度规定分别记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和当期财务费用。
    (6)坏帐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即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千分之五提取坏帐准备。
    (7)存货计价方法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与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一次性摊销。
    (8)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债券投资按成本法核算;
    2股票投资和联营投资金额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20%以下的按成本法核算,2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其中50%以上的合并报表。持股70 %的海南新大洲工业苑有限公司因处于筹建阶段,按成本法核算。
    (9)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1固定资产标准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同时使用期限超过一年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即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 经济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5%)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折旧 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3.17%
    通用设备               5                   19%
    专用设备              10                  9.5%
    运输工具               5                   19%
    (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在完工交付使用时, 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
    (11)无形资产及其摊销
    土地使用权按批准使用年限50年或70年平均摊销。
    (12)递延资产及其摊销
    开办费按5年平均摊销,生产模具费按3年平均摊销,其他递延资产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13)收入实现的确认
    营业收入于提供货物或劳务,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权利凭据时确认。
    (14)税项
    1)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本公司及附属企业增值税按货物销售收入的17%计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消费税按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大洲摩托车上海有限公司摩托车产品销售收入的10%缴纳;营业税按旅游服务收入和其他劳务收入的3—5%缴纳。其中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按国务院国发(1994)10号文规定,在1988年12月31日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与消费税的退税优惠政策。同时,该公司作为经济特区内的生产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地产地销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该项优惠倘若国家税法无改变,将一直有效。
    2)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算基础,按国家规定的计税(费)比率计纳。
    3)企业所得税
    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大洲摩托车上海有限公司按15%计征企业所得税。海南新大洲摩托车上海青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青浦县税务局编号青税(1997 )字第11号《减免税通知书》,1997年2月1日至1998年1月31日免征企 业所得税。母公司无计税所得额、 其他子公司亏损无企业所得税。
    (15)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3提取法定公益金5-10%;4提取任意盈余 公积;5分配普通股股利。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经股 东大会讨论通过。
    2、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1997.12.31       1996.12.31
     现    金                1,177,037.84       167,676.86
     银行存款              519,337,063.40   279,756,742.88
     其他货币资金            8,278,606.81
       合    计            528,792,708.05   279,924,419.74
    本年末比96年末余额增加88.91%,主要是由于本年末货款集中回 笼和年底前收到退税款所致。
    (2)应收帐款
    帐    龄                1997.12.31                 1996.12.31
    1年以内              12,556,670.41             190,763,074.69
    1-2年                1,466,557.48               3,175,233.95
    2-3年                                             266,633.91
    合   计              14,023,227.89             194,204,942.55
    注:无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3)预付帐款
    帐    龄          1997.12.31         1996.12.31
    1年以内       147,110,751.18       6,496,812.14
    1-2年         18,739,438.18       2,166,832.00
    2-3年          5,308,844.16       1,944,209.10
    合  计        171,159,033.52      10,607,853.24
    本年末比96年末增加1513.51%,主要是研究所增加预付模具款5,015,454.85元,海南新大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配套公司增加预付购货款129,019,173.46元。
注:无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4)其他应收款
      帐 龄                 1997.12.31              1996.12.31
     1年以内            157,331,646.37           88,077,365.95
     1-2年              70,103,072.95           74,216,365.77
     2-3年              11,611,978.66            3,873,632.18
     3年以上                178,682.99
      合  计            239,225,380.97          166,167,363.90
    2本年末比96年末增加50.60%,主要是增加了应收海南新润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项9,670,853.94元,应收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到期定期存款本息及代垫信用证款54,887,177.25元。
    3关联单位往来及占其他应收款总额10%以上单位欠
款情况:
      债 务 人                  金  额       比例(%)     发生原因         期  限
   海南新大洲药业有限公司     2,290,346.31     0.96         往来款         1-2年
   海南新润实业有限公司       9,670,853.94     4.04     新大洲摩托车上海    6个月
                                                        有限公司往来款
   深圳宝安宝威股份有限公司  25,553,244.67    10.70        往来款          1-2年
   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4,887,177.25    22.90     到期定期存款本息
                                                        及代垫信用证款
    其中:海南新润实业有限公司计收利息655,200.00元,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收利息9,047,455.79元。海南新润实业有限公司于1998年1月20日已全部归还上述欠款。
    (5)待摊费用
    类    别                                    1997.12.31     1996.12.31
    租赁费                                     1,691,967.60     982,763.51
    装修费                                       283,959.01
    低值易耗品摊销                             2,139,514.11
    期初待抵扣税金                             1,051,679.58   2,187,124.99
    图纸费                                       968,435.82
    B 股审计费                                 1,597,719.67
    其他费用                                     701,576.84     220,668.66
    合    计                                   8,434,852.63   3,390,557.16
    (6)存货
    项    目               1997.12.31           1996.12.31
    原材料              192,471,761.59        121,730,690.85
    产成品              173,724,271.12         20,890,795.78
    在产品               20,372,823.40         19,326,131.01
    自制半成品           12,526,016.00          9,043,804.92
    库存商品            189,658,217.92          2,507,296.92
    委托加工材料            935,825.29              0
    包装物                                        451,114.14
    开发产品             72,243,497.58         84,295,240.81
    合    计            661,932,412.90        258,245,074.43
    本年末比上年末余额增加155.93%,主要原因是海南工厂、上海工厂生产规模扩大,摩托车的产量增长大于销售量的增长,致使库存商品和原材料储备增加。
    (7)长期投资
    1)股票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类别    股票数量   占被投资公司         投资金额
                                           股权的比例
  海南国际科技工业    法人股    100万股       0.408%        1,000,000.00
  园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高目助商科技    法人股     20万股       0.333%          2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1,200,000.00
    2)债券投资
    债券种类       面     值    年利率    购买日    到期日
上海煤气建设债券   1,000.00       3.6%     94.3.1     99.2.28
    3)其他投资
  被投资单位                  投资金额        权益法计      合   计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  备  注
                                               算收益                  (年)    注册资本比例
北京开关厂海南分厂             150,000.00                   150,000.00    10         15%       已停产
北京天马信达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19.46%     成本法核算
海南新大洲药业有限公司      12,500,000.00    697,640.33  13,197,640.33    20         50%     权益法核算
海南新大洲万友娱乐艇有限公司 4,647,496.00  -370,426.48   4,277,069.52    25         40%     权益法核算
海南新大力机械有限公司      20,101,144.08    478,623.86  20,579,767.94    30         50%     权益法核算
海南新大洲工业苑有限公司(筹)16,748,198.59              16,748,198.59    70         70%     成本法核算
   合   计                  56,146,838.67   805,837.71   56,952,676.38
    (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类    别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房屋建筑类        153,600,200.19    136,990,635.35                    290,590,835.54
  运输设备类         25,740,639.30     13,262,829.33      958,204.00     38,045,264.63
  专用设备类         81,530,738.89     43,033,186.24       87,975.00    124,475,950.13
  通用设备类         21,618,430.67     12,756,531.13      277,833.74     34,097,128.06
  合      计        282,490,009.05    206,043,182.05    1,324,012.74    487,209,178.36
                                 累     计      折       旧
     类    别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房屋建筑类         4,873,706.00     9,818,327.84                      14,692,033.84
运输设备类         6,632,520.55     5,932,073.94       67,664.33      12,496,930.16
专用设备类         9,074,747.00    11,783,948.43       23,729.64      20,834,965.79
通用设备类        4,675, 489.10     4,854,355.02       21,216.73       9,508,627.39
合      计        25,256,462.65    32,388,705.23      112,610.70      57,532,557.18
    本年末固定资产比上年末增加了72.47%,主要是(1)上海新大洲有限公司基建完工转入房屋85,064,129.68元,转入设备8,020,419.59元。(2)兼并海南光华实业公司接受了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共19,121,398.04元。( 3)海南新大洲销售公司增设10 个下属公司新增购置了固定
资产。(4)海南工厂增加房屋36,894,004.38元,专用设备28,621,742.46元。
    (9)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预 算 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期末数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发动机制造中心  59,194,176.03        0         34,371,680.32   34,371,680.32   自筹     80%
龙珠房屋         4,876,340.23   4,020,000.00      789,299.43    4,809,299.43   自筹    100%
桂林洋居民点    20,700,000.00        0         18,960,000.00   18,960,000.00   自筹    100%
华海公司房屋     5,000,000.00   2,670,000.00         0          2,670,000.00   自筹    100%
塑件喷涂线       4,062,900.00        0          2,393,262.00    2,393,262.00   自筹    100%
制造资源计划MRPⅡ3,735,000.00        0          3,071,351.43    3,071,351.43   自筹     90%
研究所公寓楼     5,087,021.00        0          3,711,894.55    3,711,894.55   自筹     90%
进口设备        60,632,599.80        0         55,114,164.61   55,114,164.61   自筹     85%
峨嵋大厦       122,446,000.00  13,000,000.00       90,520.00   13,090,520.00   自筹     30%
上海工厂项目    80,021,741.49  15,631,000.00   20,295,199.21   35,926,199.21   自筹     65%
川崎建筑工程    53,884,138.00        0          4,293,943.00    4,293,943.00   自筹     10%
其他项目合计                   61,374,103.24                   28,558,601.98
  总   计                      96,695,103.24  143,091,314.55  206,970,916.53
    1本年末比上年末余额增加121.38%,主要是新增发动机制造工程34,371,680.32元;进口设备55,114,164.61元;新建桂林洋居民点18,960,000.00元;川崎公司预付工程款11,480,161.10元;上海工厂新增在 建工程20,295,199.21元。
    2资本化利息总额5,722,226.87元,均为本期数。
    (10)无形资产
    类   别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 末 数
海南工厂土地使用权      23,355,387.68                    350,000.00   23,005,387.68
上海工厂土地使用权       5,479,866.00     989,408.00     130,894.00    6,338,380.00
济南房地产公司土地使用权 1,374,720.00                     28,640.00    1,346,080.00
桂林洋工业村土地使用权                 13,080,755.61     560,610.00   12,520,145.61
海南工厂车架分厂土地使用权              8,414,450.00     112,000.00    8,302,450.00
   合   计              30,209,973.68  22,484,613.61   1,182,144.00   51,512,443.29
    (11)递延资产
    种   类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 末 数
   开办费        2,566,918.60   10,617,415.23   1,465,824.07   11,718,509.76
   模  具       11,504,624.30   14,832,449.27   5,242,714.51   21,094,359.06
   装修费        3,577,598.01   25,299,234.58   2,840,528.72   26,036,303.87
   新产品开发费  8,089,922.22       67,611.95   3,169,754.46    4,987,779.71
   合  计       25,739,063.13   50,816,711.03  12,718,821.76   63,836,952.40
    (12)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借 款 期 限          年利率
银行借款:
 其中:抵押          47,300,000.00   128,643,257.38   1997.1-1998.10    9.504-11.088%
       信用                           36,230,000.00    1996.7-1997.7           11.088%
       担保          75,635,800.00   105,400,000.00   1997.3-1998.12    8.415-13.104%
2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担保                          20,000,000.00  1997.9.29-1998.2.20       13.104%
3其他单位借款                            250,000.00  1996.12-1997.2            13.20%
    合    计        122,935,800.00   290,523,257.38
    注:短期借款比去年同期增加167,587,457.38元,主要系本年度增加向海南工行洋浦分行借款3000万、向海南省建行借款2000万、向海南省中行借款1,356.42万、向上海市建行借款8000万、向青浦信用联社借款1500 万共计15,856.42万元所致。
    (13)应交税金
    税    种                   1997.12.31           1996.12.31
    增值税                -60,614,482.23       -1,056,587.43
    消费税                  38,861,574.59        34,488,105.80
    营业税                   -122,110.21         -182,397.20
    房产税                     816,388.21           157,680.00
    企业所得税               2,754,283.10        17,179,106.18
    个人所得税                 -3,512.51           -1,204.14
    城建税                     161,151.02           494,954.93
    合    计              -18,146,708.03        51,079,658.14
    (14)其他应付款:60,094,041.81元。其中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公司往来款项为4,014,938.06元。
    (15)预提费用
    费用类别          1997.12.31        1996.12.31
    租赁费            326,500.00         77,363.24
    利  息         23,996,506.76     15,745,719.27
    委托运营费        125,000.00
    合   计        24,448,006.76     15,823,082.51
     注:预提利息中含本年度兼并的海南光华实业公司计提的待向有 关部门申报豁免的应付未付利息 10, 503,682.16元。
    (16)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借款类别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借 款 期 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银行借款  22,160,000.00   65,000,000.00   1992.9-1998.9   9.81-11.70%   担 保
    (17)长期借款
     银行借款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借款期限     借款年限     年利率
    其中:担保  50,000,000.00 39,802,560.00(USD480万)  1997.12-2000.12    2-3年       9%
                              57,160,000.00             1994.11-1999.9    3-5年   9.81-10.98%
      信用                     5,186,742.62             1997.12-1999.2    2-3年  10.368-14.4%
2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其中:担保                     66,322,400.00(USD800万)  1997.7-2000.6     2-3年     10.875%
     信用                      1,163,300.00             1997.5-2000.5     2-3年       14.4%
                                 550,000.00             1990.4-1997.4     5年以上    21.564%
   合   计    50,000,000.00  170,185,002.62
    (18)资本公积
    期初数                     131,909,876.03
    本期增加数                 248,675,872.17
     其中:股票溢价            248,675,872.17
    本期减少数                  83,104,000.00
    期末数                     297,481,748.20
    注:资本公积本期增加248,675,872.17元系1997年配售股款溢价所致;资本公积本期减少83,104,000.00元,系根据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 份有限公司1997年股东大会通过的新摩司股字(1997)02号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8,310.4万股计8,310.4万元。
    (19)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金     43,039,960.31    13,082,782.89             56,122,743.20
法定盈余公益金     33,599,674.55    13,082,782.89             46,682,457.44
任意盈余公积金     22,750,974.89    13,082,782.89             35,833,757.78
    合   计        99,390,609.75    39,248,348.67            138,638,958.42
    (20)主营业务收入
    项    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产品销售收入           1,877,862,307.57         1,680,433,409.09
  饮食服务收入               4,429,191.25                51,957.00
  物业管理收入                 659,760.00             2,557,247.71
    合   计              1,882,951,258.82         1,683,042,613.80
    (21)财务费用
    类    别                  1997年度               1996年度
    利息收入              40,532,011.50             6,283,209.64
    减:利息支出           58,412,739.62           30,241,916.35
    加:汇兑收益           30,567,646.11           32,537,727.64
    减:汇兑损失            1,341,842.46
    加:其    他            7,800,767.72            4,559,233.23
    合    计              -3,544,307.81          -4,019,787.70
    (22)其他业务利润36,448,426.19元(上年同期数1,427,659.70元 ),其中:
    业务种类     收入金额(元)     支出金额(元)       利润金额(元)
    配件收入     199,695,362.69     163,360,216.50      36,335,146.19
    其    他         113,280.00                            113,280.00
    合    计     199,808,642.69     163,360,216.50      36,448,426.19
注:其他业务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35,020,766.49元,主要是增加摩托 车配件销售所致。
    (23)投资收益
    项    目       投资性质     核算方法         1997年度       1996年度
  联营投资收益     长期投资      权益法          871,432.74    -101,022.03
  其他投资收益     长期投资      成本法        3,125,394.92   13,477,863.51
    合    计                                   3,996,827.66   13,376,841.48
    (24)营业外收入
    项    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免税收入                 58,333,062.22           50,457,886.73
    退税收入                 51,226,533.50           45,907,800.00
    罚款收入                  2,226,826.02               96,492.70
    其    他                    223,512.59            1,866,327.55
    合    计                112,009,934.33           98,328,506.98
    1)免税收入系地产地销产品免征增值税收入;
    2)退税收入系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按外商投资企业税 收优惠政策退还的超税负流转税收入。
    (25)营业外支出
    项    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捐赠支出                      1,868,120.00        488,909.00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191,853.52        443,610.11
   罚款支出                          21,020.00         42,352.98
    其    他                        266,691.78
    合    计                      2,347,685.30        974,872.09
    (26)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10,763.98元系根据上海市税务局沪税稽(1993)57号《关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核定的通知》,调整新大洲上海公司96 年度多提的所得税。
    3、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 琼山市     摩托车生产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赵序宏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青浦县 摩托车生产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赵序宏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琼山市     摩托车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赵序宏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总汇           海口市     摩托车及配件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侯艳红
海南新大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海口市     旅游服务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祝  斌
海南新大洲房地产开发公司       海口市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麻  光
海南新大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琼山市     摩托车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黄赦慈
济南新大洲房地产开发公司       济南市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赵序宏
天津新起饮食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     公共饮食业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王志亭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增城有限公司   增城市     摩托车加工装配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袁运南
海南新大洲川崎发动机有限公司   琼山市     摩托车发动机生产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赵序宏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万元) 本年增加数(万元) 本年减少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 RMB10,000     0               0         RMB10,000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上海有限公司     RMB2000  RMB3000            0           RMB5000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RMB1800    RMB10            0           RMB1810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总汇              RMB500     0               0            RMB500
海南新大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RMB500     0               0            RMB500
海南新大洲房地产开发公司         RMB2000     0               0           RMB2000
海南新大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RMB500     0               0            RMB500
济南新大洲房地产开发公司          USD200     0               0            USD200
天津新起饮食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RMB200     0               0            RMB200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增城有限公司          0    RMB800            0            RMB800
海南新大洲川崎发动机有限公司          0    USD2990           0           USD299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万元) 本年增加(万元) 本年减少(万元) 年末数(万元)
                                    金额   %                         金额       %
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 RMB10,000  100%    0         0       RMB10,000   100%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上海有限公司     RMB2000  100%  RMB3000  RMB2450      RMB2550   51%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RMB1800  100%    0         0         RMB1800   99.45%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总汇              RMB500  100%    0         0          RMB500   100%
海南新大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RMB500  100%    0         0          RMB500   100%
海南新大洲房地产开发公司         RMB2000  100%    0         0         RMB2000   100%
海南新大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RMB500  100%    0         0          RMB500   100%
济南新大洲房地产开发公司          USD140   70%    0         0          USD200   70%
天津新起饮食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RMB119  9.5%   RMB51      0          RMB170   85%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增城有限公司         0      0     RMB480     0          RMB480   60%
海南新大洲川崎发动机有限公司         0      0     USD747.5   0          USD747.5 51%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公司      主要发起人
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        主要发起人
海南新润实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下属一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
海南新大洲药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5)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
    经本公司1997年5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并于1997年11月17日报经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琼证办(1997)248号文批准,本公司根据海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结果自1997年7月1日起转让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上海有限公司49%股权给海南新润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1.0298元,共计转让价25,229,798.94元 。
    (6)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    目             经济内容          1997.12.31        1996.12.31
其他应收款:
海南新润实业有限公司    新大洲摩托车上海    9,670,853.94
                        有限公司往来款
海南新大洲药业有限公司      暂借款          2,290,346.81     11,878,807.91
其他应付款:
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公司      往来款          4,014,938.06      2,820,747.23
    4、或有事项
    (1)本公司1997年3月因哈尔滨市中昌五金交电有限公司为购进本公司摩托车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2,189,891.65元,逾期未能解付,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哈经初字(1997)第196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哈尔滨市中昌五金交电有限公司败诉,并查 封了被告人办公楼554.07平方米。但被告人对上述判决不服,于1997年7月15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二审 判决现尚未裁定。
    (2)1997年10月18日,本公司根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海 中法经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 行申请书》,要求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归还本公司已逾期的定期存款本金300万元和支付该款利息,但上述款项至今尚未收回。
    5、期后事项
    截至1997年12月31日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欠付本公司逾期“定期存款”本息及代垫信用证款54,887,177.25元,其中本金45,839,721.46元,利息9,047,455.79元。本公司1997年12月1日向海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请财产保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1997年12月5日和12 月18日依本公司请求,以(1997)琼(告)保字第13号和(1997)琼(告)保字第13-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 有的价值人民币5,720万元的资产。本公司已于1997年12月18日就上述 事项依法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判令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偿付欠款本金45,839,721.46元、利息4,960,894.80元及逾期付款赔偿金,海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1998年1月12日立案。本案现正在审理之中。
    6、承诺事项
    本公司截止1997年12月31日,无重大承诺事项。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