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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2018-01-0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8-00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2 日收到本公司总裁杜树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关系,杜树良先生申
请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及在子公司担任的董事等所有职务。辞职后杜树良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接受杜
树良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2018 年 1 月 2 日)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杜树良先生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308,583 股,占公司股
本的 0.0379%,不存在其配偶或关联自然人持股情况。关联法人上海浩洲车业有
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3,718,720 股,占 4.14%的股份,杜树良先生为该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树良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杜树良先生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其工作内容已按公司规定
交接完毕,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锁定相关事宜。
    二、杜树良先生长期担任公司重要领导职务,在公司经营,特别是在公司原
摩托车产业对外合资合作、煤炭产业的进入和推进物流产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
贡献,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本公司对杜树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