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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说明函2018-06-1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说明函



致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本所人员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乌拉圭 Rondatel S.A 及 Lirtix S.A 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出具的相关文件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K10117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K10118 号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