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大洲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2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已就相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询问,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人陈阳友先生及许树茂先生共同为本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有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
       2、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
避表决。关联人免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
定。
(本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家力:


                                    独立董事孟兆胜:


                                    独立董事周清杰: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