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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陈阳友先生承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及申请豁免继续履行的公告2018-11-0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8-10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陈阳友先生承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及
             申请豁免继续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的第一大股东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
陈阳友先生承诺其本人或其控制下企业计划自 2017 年 8 月 17 日起 3 个月内,在
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最低增持金额不少于 2 亿元。后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增持
承诺的履行时间延长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增持人变更为陈阳友先生或其控制
的企业或一致行动人。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2017 年 11 月 17 日、2017 年
11 月 24 日、2017 年 12 月 1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陈阳友先生或其控
制下的企业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7)、《关于陈阳友先
生或其控制下的企业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95)、
《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98)、
《第九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99)、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107);2018 年 5
月 1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陈阳友先生承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
及拟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7)、《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8)、《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9)、《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53)。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陈阳友先生《关于增持承诺履行情况及申请
豁免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截止目前,陈阳友先生本人名下累计增持新大洲股份 1,499,90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842%),平均价格 6.70 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为 1,004.94 万元。通过
其控制下企业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新大洲股份 209,9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258%),平均价格 5.47 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为 114.91 万元。
还通过北京财智嘉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累计增持新大洲股份 2,94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21%),平均价格 5.10 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为 1,503.23
万元,后因触及平仓线在双方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被另一合伙人进行了强行减持。
    本次增持实施前,陈阳友先生控制下的尚衡冠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9,481,6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9%。截至目前,陈阳友先生及其控制下的尚
衡冠通、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1,191,45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20%。
    二、未全部完成增持承诺的原因
    陈阳友先生表示,自作出承诺以来,其一直在努力筹措资金,但由于市场融
资环境变化,对筹措资金产生影响。又由于其控制下的本公司大股东尚衡冠通所
持股票全部用于质押,为避免平仓风险 2018 年初重新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在
近期尚衡冠通质押股票出现平仓风险后又进行了补仓,以上共计支付资金 2 亿多
元,对后续增持公司股票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目前陈阳友先生资金紧张状况,其表示无力在现阶段继续履行增持承诺,
对在承诺期间内未能完成增持新大洲股票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因目前不
具备完成增持承诺的能力,陈阳友先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豁免履行增持公司
股份承诺事项。
    三、其他说明
    1、陈阳友先生表示将继续寻找战略合作伙伴或一致行动人,共同维护公司
股价,并表示在尚衡冠通质押股票的平仓风险化解后,在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的
情况下将另行安排增持公司股票事宜。
    2、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承诺事项的豁免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若陈阳
友先生申请豁免继续履行增持我公司股票承诺事项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视
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