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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8-12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接本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
通知,尚衡冠通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动情况概述
    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骏”)与黑
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集团”)签署了《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书》,恒阳农业集团同意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将其占尚衡冠通财产份额的
19.78%转让给鼎晖天骏。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鼎晖天宁”)与恒阳农业集团”)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恒阳农业
集团同意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将其占尚衡冠通财产份额的 23.08%转让给鼎晖天
宁。
    本次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前,尚衡冠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陈阳友         黑龙江省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刘瑞毅           讷河市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45.45%                     27.27%                16.36%                    10.91%
                                                    %                        %                      %

                     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9%(GP)                    42.86%(LP)                                 42.86%(LP)



                                 尚衡冠通

0.18%           0.03%                  10.9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后,尚衡冠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陈阳友       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9%(GP)                    62.64%(LP)                            23.08%(LP)

            45.45%

                  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尚衡冠通

0.18%                                          0.03%             10.9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后,尚衡冠通持有公司股
份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仍为 10.99%,仍然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公司认为,本次变动有利于推动尚衡冠通缓解平仓风
险,稳定公司股票市场预期。
    本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上述股权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
限公司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2、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
限公司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