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关于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8-12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接本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
通知,尚衡冠通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动情况概述
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骏”)与黑
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集团”)签署了《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书》,恒阳农业集团同意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将其占尚衡冠通财产份额的
19.78%转让给鼎晖天骏。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鼎晖天宁”)与恒阳农业集团”)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恒阳农业
集团同意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将其占尚衡冠通财产份额的 23.08%转让给鼎晖天
宁。
本次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前,尚衡冠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陈阳友 黑龙江省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刘瑞毅 讷河市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45.45% 27.27% 16.36% 10.91%
% % %
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9%(GP) 42.86%(LP) 42.86%(LP)
尚衡冠通
0.18% 0.03% 10.9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后,尚衡冠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陈阳友 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9%(GP) 62.64%(LP) 23.08%(LP)
45.45%
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尚衡冠通
0.18% 0.03% 10.9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后,尚衡冠通持有公司股
份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仍为 10.99%,仍然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公司认为,本次变动有利于推动尚衡冠通缓解平仓风
险,稳定公司股票市场预期。
本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上述股权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
限公司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2、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
限公司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