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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独立董事关于拟转让持有的Sanlorenzo S.p.A.股权的独立意见2018-12-1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转让持有的 Sanlorenzo S.p.A.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拟
转让持有的 Sanlorenzo S.p.A.股权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持有的 Sanlorenzo S.p.A.股权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股权转让价
格的定价依据为按照意大利会计准则编制的 2018 年 6 月 30 日 SL 财务报告列示的
净资产为基础并经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转让持有的 Sanlorenzo
S.p.A.股权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家力:


                                    独立董事孟兆胜:


                                    独立董事周清杰: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