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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会议由王磊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陈阳友先生、赵序宏先生和李磊先生已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
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经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第二大股东富立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立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推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以逐项对被提名人表决,同意增补何妮女士、张
伟先生、陈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候选人何妮女士、张伟先生、陈敏先生的简历见附件。表决结果为:
    何妮: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张伟: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陈敏: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何妮女士、张伟先生、陈敏先生的提名程序
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与会董事以 6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公
司管理结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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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目前国内经济形势、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可能存在的公司治理风险,公司
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公司进行管理结构优化,聘请专业人员,加强对公司食品事
业部等部门的管理和建设。
    基于上述原因,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聘请一名有经验和职业操守的专业人士担
任公司行政总监,负责公司 OA 系统审批流程等日常运营事务方面的管理,监督
公司资金使用、银行账户等财务、关联交易方面的运作和执行,以进一步加强公
司风险管控以及提高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与会董事以 6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妮:女,197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内审师。1996 年 5 月至 2001
年 12 月,在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2002 年 1 月
至 2008 年 12 月,在上海新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经理、总经理助
理、常务副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监察部部长;2013 年 1 月至今,历任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董事长;2013 年 8 月至今,历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协委员。
    董事候选人何妮女士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


                                      2
伙)提名。何妮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6900 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张伟:男,1974 年 5 月出生,法学硕士学历,专职执业律师。1997 年 9 月
至 1999 年 12 月,任中交一航局党群办职员;1999 年 12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
武汉信托投资公司法务经理;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公司武汉办事处法务经理;2005 年 9 月至今,任湖北予智律师事务所管理合
伙人及专职执业律师。
    董事候选人张伟先生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提名。张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敏:男,1959 年 8 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92 年 5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首钢集团香港及新加坡控股公司董事总经理、港交所上市
公司首长国际(HKEx697)和首长科技(HKEx521)董事局执行董事;1996 年 6
月至 2005 年 7 月,参与组建联合证券筹备工作,并出任投资银行部总部负责人,
2003 年转任中银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香
港崇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驻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
历任广东粤企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董事兼总裁;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深
圳前海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候选人陈敏先生由公司第二大股东富立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立澜
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提名。陈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3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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