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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9-03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
会于 2019 年 4 月 8 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齐方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齐方军先生
表示,因个人原因,为不影响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决定辞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齐方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监事会主席职务。齐方军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及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物流”)董事、总经理职
务及新大洲物流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相关职务:1、武汉新大洲储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天津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
代表人);3、广州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4、内蒙新大洲物
流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齐方军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通过职代会或其他
方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齐方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公司将尽快按法定程序补选新任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齐方军先生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10,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0013%,不存在其配偶或关联自然人持股情况。
    齐方军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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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
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将在齐方军先生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锁定相关事宜。
    公司对齐方军先生在担任监事和监事会主席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在新
的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前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做好交接过渡工作,并祝愿齐方军先
生在现公司管理岗位上勤奋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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