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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公司存在被第一大股东的关联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的公告2019-04-15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9-03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存在被第一大股东的关联企业
               占用资金的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自查,并
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确认,发现公司存在被第一大股东的关联企业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恒阳牛业”)占用资金的情况。
    2、公司将督促关联方恒阳牛业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合同履行或归还占用资
金的方式尽快偿还占款,解决占用资金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目前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调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4、经自查目前公司存在第一大股东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正
积极与恒阳牛业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预计在一个月内不能
解决上述资金占用情形,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3.1.1 条和 13.3.1 条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开市时起复
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5、因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存在退市风险,特此进行退市风险
警示。


    经公司自查,并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确认,发现公司存在被第一大
股东的关联企业恒阳牛业占用资金的情况。
    一、本公司与恒阳牛业间关联交易的业务模式



                                     1
    1、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阳”)主
要业务是进出口贸易,以海外进口冷冻牛肉,在国内进行大宗贸易为主。由于公
司暂时无牛肉生产加工厂,且客户资源相对不足,宁波恒阳大部分产品销售给恒
阳牛业。早期商业模式基本遵循先款后货原则,后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约定
账期为三个月。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阳”)向恒
阳牛业及其子公司采购牛肉,交易模式先款后货。
    上述交易公司通过日常关联交易方式,在每年年初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批准后公告并实施。
    二、交易双方关联关系的说明
    恒阳牛业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
控制人陈阳友先生控制下的企业。陈阳友先生间接持有恒阳牛业的 34.8935%股
权,并担任恒阳牛业董事。关联人恒阳牛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确认,2018 年度因上述关联交易
导致公司存在被恒阳牛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合计金额为 477,463,993.72
元。其中:
    宁波恒阳 2018 年度共向恒阳牛业销售牛肉(含税)443,138,817.90 元,共收
到销售回款 322,944,055.06 元,形成销售占款 120,194,762.84 元,而年末宁波恒
阳对恒阳牛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34,458,382.73 元,大于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
14,263,619.89 元不具有商业实质,为非经营性占用款。
    2018 年度上海恒阳共预付恒阳牛业牛肉采购款 741,277,832.49 元,共采购牛
肉入库(含税)116,573,034.07 元,扣除预付后又退还及其他调整后,期末非经
营性占用余额为 463,200,373.83 元,应不具有商业实质,形成非经营性占用。
    四、解决措施
    1、董事会要求恒阳牛业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可行的解
决方案,通过合同履行或归还占用资金的方式消除对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恒阳和
宁波恒阳的影响,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上述两公司造成的损失。
    2、如恒阳牛业未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或在十个工作日内双方仍


                                    2
未就资金占用达成一致意见。本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起诉恒阳牛业,通过冻结恒
阳牛业资产和诉讼方式以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说明
    上述占款中包括由上海恒阳向恒阳牛业开具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6377.31 万元,交由恒阳牛业向票据受让人背书转让融资,用于双方经营的部分
资金,因截止目前尚未获得融资,本公司正在要求恒阳牛业办理退票手续。
    公司存在内控执行不到位,导致因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
和大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发生,公司将继续自查自纠自改,对同类事项进
行梳理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目前,本公司已
发现如下案件与本公司有关,并正在与大股东进行核实情况:(1)张天宇诉深圳
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本公司、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陈阳友借款合同
纠纷案;(2)蔡来寅与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本
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恒阳牛业执行保全案件;(3)林
锦佳与本公司、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阳友、恒阳牛业、徐鹏飞、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执行保全案件等。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
本公司 2019 年度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1、上述事项为公司自查的结果,公司将进一步梳理与关联方担保及资金占
用等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同时公司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最终以中
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自查目前公司存在第一大股东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正
积极与恒阳牛业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预计在一个月内不能
解决上述资金占用情形,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3.1.1 条和 13.3.1 条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开市时起复
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因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存在退市风险,特此进行退市风险


                                     3
警示。
    七、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函件;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存在被第一大股东的关联企
业占用资金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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