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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19-04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名称:
ST大洲、股票代码:000571)的股票于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2019
年4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3.84%。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
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补充之处,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我公司出现被关
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存在被第一大
股东的关联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先生致函。2019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收到恒阳牛业的《回复函》,《回复函》的全文内容如下:
    “我公司(本节中‘我公司’指‘恒阳牛业’)已收到贵司(本节中‘贵司’
指‘新大洲’)要求我公司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通知。我公司管理层对此高
度重视,并正在积极寻求解决路径。
    我公司初步考虑采用引入战略投资人投资的方式筹集资金以偿还对贵司的
占款。目前相关中介机构开始逐步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已开始讨论交易方
案。前述筹资方案的确定预计需要 3 个月的时间。如贵司现在立即对我公司提起
诉讼或采取其他司法措施,将可能进一步恶化债务危机,严重影响企业偿债能力,
进而导致引入战略投资人方案完全不具可行性,最终亦不利于我公司尽快解决对
公司的占款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我公司请求贵司给予我公司 3 个月的时间以确定还款计划。
我公司承诺在 3 个月内将先行通过供货、偿还部分款项、债务抵消等方式解决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占款问题,同时也将积极为贵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
以保障未来向贵司偿还款项。我司将尽最大努力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望贵司能理
解并予以同意。”
    4、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暂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
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经核实,不存
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本公
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补充之处,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累计
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将进一步梳理与关联方
担保及资金占用等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同时公司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
查,最终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因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存在退市风险,特此进行退市风险
警示。
    3、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知悉的信息均以公告方式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反
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已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及《2019年第一季
度业绩预告》。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外的第三方提供。
    5、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