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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关于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19-05-28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19-07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互联网信
 息查询,获悉近日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信息。现将新发现的资产被冻结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冻结资产情况
     1、2019 年 5 月 23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冻结本公司所持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股权价
 值 9000 万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五九集团股权价
 值 2000 万元。执行法院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
 赣 01 财保 13 号”。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仲裁或保全文件。
     2、2019 年 5 月 14 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示:查封本公司持有的五
 九集团价值 1669.410531 万元股权。执行法院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通
 知书文号“(2019)鄂 0102 民初 1981 号”。本查封资产事项与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5)中披露的程丹诉本公司、许树茂、陈阳友、潘旭、王红旭、陈天宇借
 款合同纠纷案件相关的《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鄂 0102
 民初 1981 号”,二者案号一致,为同一案件。
     3、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收到张家界东俊摩托车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常州久
 铁灯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相关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
 书。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9)琼 0108 民初 2527 号),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常州久铁灯具
 有限公司、本公司名下价值 120 万元的财产。张家界东俊摩托车有限公司诉本公
 司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信息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5)。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的股权被冻结,对公司的征信状
 况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拟采取的解决措施:1、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通过解决关联方资金占
 用、资产处置、融资等来筹集资金。2、关于张家界东俊摩托车有限公司诉本公
 司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拟聘请律师应诉。
     三、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
 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25);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5 月 24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9、临
 2019-075),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2019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