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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0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人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
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有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2、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
表决。关联人免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的
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家力:


                                    独立董事孟兆胜:


                                    独立董事周清杰:


                                    2019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