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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关于前期核查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进展的专项公告2019-06-10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19-08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核查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进展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前期在核查
中发现,公司存在被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尚衡冠通”)占用资金的情况,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上述信息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42);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1);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董
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现根据公司最新
取得的资料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收到了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前海汇能”)签署盖章的落款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9 日的《借款合同》
扫描件,以及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与前海汇能签署盖章的落款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9 日的《保证合同》扫描件。
    根据《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公司向前海汇能借款 5000 万元。根据公司与
尚衡冠通签署的落款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9 日的《收款账户确认书》,收款账户
确认书指定收款单位为尚衡冠通。根据银行回单,尚衡冠通在 2017 年 11 月 13
日收到前海汇能汇出的 1,000 万元、在 2018 年 1 月 5 日收到前海汇能汇出的 2,000
万元,实际借款合计 3,000 万元。尚衡冠通直接支付到陈阳友担任董事的黑龙江
恒阳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息合计 41,204,383.56 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1,204,383.56 元。上述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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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履行内部
决策程序。
    二、解决措施
    根据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成立了董事会调查
工作组,针对公司及子公司为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违规提供担保、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调查工作组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追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解决违规担保事项。目前恒阳牛业正在筹划以引入战
略投资人的方式筹集资金解决占用本公司资金,尚衡冠通和陈阳友先生也在通过
其他方式筹集资金。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借
款合同》;
    2、陈阳友、刘瑞毅、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保证
合同》;
    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
的《收款账户确认书》。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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