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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独立董事说明2019-06-2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说明


    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收到贵部《关于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19〕第 80 号)。现就关注函第 3 个问题说明如下:
    王磊在恒阳牛业任职情况: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黑龙江恒阳牛业有
限责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许树茂在恒阳牛业任职情况: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历任黑龙江恒阳牛
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公司总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
    自 2017 年 9 月 29 日起王磊、许树茂担任本公司董事后不再担任恒阳牛业职务。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则》10.1.6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
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规则第 10.1.3 条或者第 10.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因此在 2018 年 9 月 28 日前,涉及与恒阳牛业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董事长王磊、董事兼总裁许树茂均按照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回避表决。2018
年 9 月 29 日开始,王磊、许树茂在恒阳牛业离职已超过 12 个月,按照《上市规则》
认定标准,不再构成与恒阳牛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因此本次董事会审议与恒阳牛业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不再回避表决。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中无关联董事,因此无任何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是合法
合规的。
    鉴于公司之前发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违规担保、第一大股东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等行为,王磊、许树茂应属于未尽到诚实勤勉义务,此二人已深刻认
识到在上市公司任职身份地位,并积极推动解决公司与关联企业存在的问题。
(此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说明签字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家力:


                                   独立董事孟兆胜:


                                   独立董事周清杰:


                                   2019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