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关于公司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的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19-10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收到国
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
适用)》(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强扣[2019]001 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全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海
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 2019 年 8 月 19 日起从你公司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的存款账户(账号:266266593066)中扣缴以下
款项,缴入国库:
税款(大写):叁仟壹佰零伍圆玖角叁分(¥3105.93)
滞纳金(大写):(陆佰玖拾壹圆零柒分¥691.07)
合计(大写):叁仟柒佰玖拾柒圆整(¥3797.00)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
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公司的欠税情况
本公司欠税情况详见 2019 年 5 月 9 日、2019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欠缴 2017 年度所得税 48,356,245.10 元(不含滞纳
金),扣除上述决定书中强制执行税款 3,105.93 元后公司欠缴 2017 年度所得税
48,353,139.17 元(不含滞纳金)。
三、上述决定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将受到重大负面影响,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
局若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公司资产存在拍卖可能,目前公司正在与该税务
局进行沟通处理。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 2019 年度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