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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2020-01-2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香港”)拟与太
平洋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牛业”)、Prosper Well Enterprises
Limited(以下简称“PWEL”)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
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阳”)、恒阳香港拟与太平洋牛业签署《债
权债务转让协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恒阳香港拟与黑龙江恒阳牛业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黑龙江北方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方恒阳”)、太平洋牛业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通过债权债务转让协
议,解决上述多方之间债权债务问题。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
料;
       2、我们认为通过上述方式作为解决恒阳牛业占用我公司资金的办法之一,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
可签字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家力:


                                    独立董事孟兆胜:


                                    独立董事周清杰: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