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02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 1,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为 0.1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3 号)核准,本公司向赵序宏先生等 9 名核准 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8,000,000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 76,500,000 股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解除限售,尚余赵序宏先生持有的 1,500,000 股仍处于限售状态,相关情况 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2)。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股份上市流通的时间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 1,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为 0.18%。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持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 序号 东名称 (股) 售的数量 售股份占上 售股份占上 (股) 市公司无限 市公司总股 售条件股份 本的比例 的比例 1 赵序宏 8,161,655 1,500,000 0.1860% 0.1843% 合计 8,161,655 1,500,000 0.1860% 0.1843% 备注:赵序宏先生作为本公司原副董事长,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离职,原 任期届满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因此还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即“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7,523,805 0.92% -1,500,000 6,023,805 0.74%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7,523,805 0.92% -1,500,000 6,023,805 0.7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806,540,195 99.08% +1,500,000 808,040,195 99.2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06,540,195 99.08% +1,500,000 808,040,195 99.26% 三、股份总数 814,064,000 100.00% 0 814,064,000 100.00% 四、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期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开始 限到期 情况 时间 日 赵序宏 2014 年 非 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36 个月 2014 2017 履行 公开发行股 内不转让和上市交易。 年 06 年 06 完毕 票时作出的 月 13 月 12 相关承诺: 日 日 股份限售承 诺 2016 年 重 一、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大资产重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时作出的相 二、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 关承诺:作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 为公司董事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出具《关于 三、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 本次交易填 约束; 补摊薄即期 四、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 回报措施的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承诺》 五、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 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 2016 2018 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年 11 年 12 履行 六、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 月 24 月 24 完毕 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 日 日 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七、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 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 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 理措施。 2016 年 重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人将 2016 2018 履行 大资产重组 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 年 11 年 12 完毕 时作出的相 接或者间接从事对上市公司的现有主 月 24 月 24 关承诺:作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 日 日 为交易对手 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人拥有实际控制 方宁波新大 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与上市 洲股权投资 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拥 有限公司之 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 实际控制人 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 出具《关于 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避免同业竞 二、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 争的承诺 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 函》 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 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016 年 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控制的 大资产重组 企业,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 时作出的相 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 关承诺:作 上市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 为交易对手 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 2016 2018 方宁波新大 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年 11 年 12 履行 洲股权投资 规范性文件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 月 24 月 24 完毕 有限公司之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 日 日 实际控制人 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 出具《关于 披露。 减少和规范 本承诺函自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期 关联交易的 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承诺函》 赵序宏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承诺外,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在发行中的承诺。 上述解除限售的股东赵序宏先生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 在本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 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所持新大洲股份全 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不存在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大洲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保荐机构对新大洲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 份明细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